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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讲座第2期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4/10/27

    2024年10月2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解志勇老师莅临我校,以“数字文明时代的法学学习和研究”为主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教授主持,法学院赵真副教授、刘馨宇讲师、张泽宇讲师以及各年级硕博研究生、本科生等百余名师生出席了此次讲座。本次讲座为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讲座第2期,同时也受到中央财经大学“龙马奋进•75周年校庆”专题学术讲座资助计划支持。

    在讲座开始前,刘权教授致欢迎辞,感谢解志勇教授在中央财经大学建校75周年与法学院建院20年之际莅临中央财经大学传经送宝,并简要介绍了解志勇教授的学术背景与学术成就。解志勇教授涉猎广泛,研究前沿,对数字法学具有独特见解与丰富积累,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

    本次讲座总共分为四个部分。解志勇教授在第一部分结合目前国内外时事新闻论证数字文明时代已经来临。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原有观念的转变,例如数字技术强调“去中心化”、数据作为一种特殊产物也应当与传统的物相区分。在第二部分关于数字时代法学任务与目标的讲解中,解志勇教授进一步讲到数字时代对法学各学科研究的影响,包括民法领域传统“权利”一词可能被“利益”所取代、宪法领域中某些规范的实现能力下降、行政法领域自动化行政所涉及的正当程序问题等。由此,解志勇教授认为在数字时代需要新的数字研究方法,在做法学学科研究时要从应用层到技术层,知晓一般原理,坚持整合性和多维度的思维,探索原创性的概念或者理论,以此来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引领中国乃至全世界法学的发展。而在具体数字法治建构时,需围绕数字经济、数字国家、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将数字法学的子部门分为互联网法、大数据法、人工智能应用法、算法规制和数字伦理法。

    紧接着,解志勇教授在第三部分重重挑战中谈到传统法学范式,即以自然人主体为出发点,以权利义务为对象,以国家社会为二元框架,以实证分析、教义分析为主要方法的研究思路已无法适应数字技术集群的新要求。同时数字法学也面临着来自规则性、程序性以及价值性的挑战,从而引出第四部分的讨论——如何应对数字时代文明的新挑战。解志勇教授提出采用法治之治、技术之治和伦理之治的解决方案。法治之治要求重构以数字力量为要素的法律规制、重塑以数字人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及构建适应数字发展的法律责任体系。在技术之治中运用技术赋能和代码规制调整社会关系,保障自由和尊严。最后伦理之治要注意搭建“技术道德化”的算法运行框架,构建“底线伦理”的最小共识圈,并树立以“数智人文”为先导的伦理责任观。

    解志勇教授以风趣幽默的语言,全程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在交流提问环节,法学院23级博士生廖嘉林同学、23级硕士生张效科同学分别向解志勇教授请教传统行政主体理论与数字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超级平台规则合宪性审查的实际操作问题,解志勇教授从未来行政主体理论的发展、超级平台的主体性质等角度予以耐心解答。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在场听讲座的各位老师表达了自己的感想,并针对具体问题与谢老师进行交流。刘馨宇老师表示解志勇教授的讲座引发了她对宪法有关问题的思考。数字时代的来临对传统宪法发挥效力的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对所有权理论的影响,数据是否属于宪法规定中的财产,目前尚存在争议,进而会影响征收征用理论;另一方面体现在对通信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影响,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应认定为通信自由还是归为言论自由,这需要深入思考。


    赵真老师回顾了与解志勇教授的深厚师生情谊,同时表示从解志勇教授的讲座中学到许多数字法学的知识,还从传统行政法角度思考了自创性理论。张泽宇老师则以时间为轴线,提出了从凯尔森为代表的纯粹法学派到“二战”之后再到如今数字时代,法学研究理论不断进步,但在此之中,特别是对于数字法治的内核变与不变的内容都有哪些以及针对数字法学研究应以技术为主还是以规范为主的两个问题。解志勇教授对各位老师的疑惑逐一作出了回复。

    讲座最后,刘权教授在总结发言中高度评价了解志勇教授提出的数字文明时代法学学习与研究方法,认为这些方法具有深远意义,并对解志勇教授的精彩讲座表达了诚挚的谢意。随后,全场再次响起热烈掌声,本次学术讲座也在一片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周天鹤

    图/李宝诚

    审/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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