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5日,以“新质生产力培育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三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编辑部承办,北大法宝协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及科技企业的顶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谋数字时代法治建设新蓝图,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主论坛全程通过北大法宝线上直播,吸引了超5000余人次观看。

上午9时,论坛开幕式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202正式启动。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栗峥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教授分别致辞,为论坛拉开序幕。
开幕式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主持。尹飞教授首先代表学院向莅临论坛的各界嘉宾致以诚挚欢迎,并着重介绍了论坛的学术定位与学院的发展特色。他表示,“数字法治青年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三大年度品牌论坛之一,自创办以来即受到姜伟会长与研究会各位领导的持续关注与重点支持。一直以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立足育人为本,坚持科研立院,强调“一流标准、财经特色”,秉承“坚持价值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的人才培养理念,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学+数字经济”交叉研究体系。

在致辞环节,栗峥副校长指出,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经历一个由概念到话语到学术再到学科的体系搭建过程。一是提炼标识性概念。能对数字法律生活具有较强解释力,且是众人所沿用的而不是学术个体自我创造的概念,并具有历史性价值。二是以概念支撑话语。从概念出发,形成相关表达,凝聚并实现话语的生成。三是以话语支撑学术。话语不断传承、沉淀、迭代,逐渐形成一种稳定、自洽的学术生态系统。四是学术支撑学科。在学术生态系统中,概念、话语、学术不断发展传承,进而构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数字法学学科体系。最后,他呼吁青年学者打破学科壁垒,从多学科交叉视域中探索数字法学的本质特征,为法治中国建设与数字文明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姜伟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次论坛主题紧扣国家战略需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要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他强调,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的背景下,青年学者肩负着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双重使命。他呼吁学界立足中国本土实践,积极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智慧;鼓励青年学者争当“三个先锋”,敢于突破传统范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善用国际学术舞台,以青年智慧书写数字法治的中国答卷。最后,他特别感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作为承办方,依托其财经法治特色优势,为论坛提供专业支持与学术保障,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开幕式后,论坛举行优秀论文颁奖仪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教授主持仪式,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立梅教授及《财经法学》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为获奖代表颁奖。
刘权教授指出,本届论坛共收到来自全国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青年作者投稿391篇,经论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严格初审,遴选出57篇优秀论文进入终评。经复评委员会认真审阅,最终评选出获奖论文33篇,其中一等奖11篇,优秀奖22篇。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进入学术研讨阶段。本次论坛设置了主旨演讲、专题分论坛研讨等学术板块,邀请法学界与数字经济领域顶尖学者展开深度对话。
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立梅教授担任学术主持。六位主旨演讲嘉宾依次登台,围绕数字经济法治建设的前沿议题作了精彩的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就数据资产产权鉴定作引导性发言。他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产权鉴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全国性立法尚未完善,数据确权在法律层面仍缺乏明确规范,司法实践中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与数据确权保护两种模式。他强调,长远来看,需通过立法明确数据产权,以促进数据流通与产业发展。同时,要构建数据处理者财产权与数据来源者权利的双重权益架构,避免采用所有权概念,并建议分类分级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确权授权制度。王利明教授强调,数据确权需兼顾保护与流通,通过立法完善产权规则,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奠定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教授在论坛发言中指出,当前数字化浪潮正引发法律体系的范式变革。作为应对时代之问的新兴学科,数据法学需以传统法学理论为根基,聚焦新兴法律问题。时建中教授强调,数字技术具有双重属性:既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是优化治理的工具。他呼吁数字法学应回归基础法律概念,避免过度抽象化,通过完善数据立法,构建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的价值平衡框架,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与时俱进的法治方案。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围绕主题“以交易示范合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分享了独到见解。他指出,当前数据要素市场面临流通受阻,其根源在于数据持有者对权益保障缺失及合规风险的深层焦虑。为破解该难题,他提出构建数据交易示范合同体系的创新方案,并系统梳理了数据提供、委托处理等典型交易场景的合同范式。目前,示范文本已由国家数据局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未来将朝着场景化适配与标准化规范相结合的方向持续演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以“数字时代的法治模式转型”为题进行报告。他指出,面对人工智能技术跃迁带来的超变与复杂不确定性,传统法治体系遭遇范式危机,需从“全面稳定”转向“基本稳定”的新模式。他特别强调,在人工智能时代,需以人机关系为出发,应对技术自创生的挑战,底定以人为本,引入怀柔式方法论,重视程序机制和管理赋权,平衡技术创新与向善约束。最后,他呼吁建立适应数字文明的法治新思维,实现技术发展与制度创新的同频共振。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聚焦金融科技风险应对与法治保障议题,阐释构建“风险溯源-动态治理”的分析框架。他指出,金融科技风险呈现三重叠加特征,需构建“法律-伦理-标准”三位一体的动态协同治理模式。他特别指出,金融科技治理需平衡安全与发展,既要以法治刚性约束技术滥用,又要通过沙盒机制为金融创新预留试错空间,最终实现国家金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史宇鹏教授围绕数字经济中的效率问题发表深刻见解。他采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两化”分析框架,剖析了当前制约市场效率的四大瓶颈:数据要素流通不畅、平台垄断导致资源错配、外部性治理缺失及数字原生企业研发过度,同时主张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治理模式,呼吁引入多学科交叉视角,推动数字经济向“技术-制度”协同演进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分论坛研讨环节,共设置了八个平行分论坛。
分论坛一的主题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法治保障”,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主编解志勇教授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韩春晖教授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二的主题为“人工智能的健康规范发展”,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姚国艳研究员和《中国社会科学》编辑王博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三的主题为“算法的法律治理”,《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易明群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爱君教授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四的主题为“网络平台的公私法规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图书馆馆长、《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戴昕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五的主题为“数据产权与数据流通的法治保障”,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汪庆华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六的主题为“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副教授和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恩典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七的主题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周玉超副处长担任主持人。
分论坛八的主题为“数字时代的法律责任和司法变革”,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尹少成教授担任主持人。
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教学科研单位,来自《中国社会科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等学术期刊,以及来自腾讯集团、抖音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围绕上述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热烈交流。

在闭幕式环节,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担任主持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财经法学》编委会主任林剑锋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本次论坛尽管会期紧凑,但在满载智慧火花的讨论与思想碰撞中,与会代表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破局性的法治方案,使这场论坛成为数字法治领域的“思想风向标”,他再次对与会代表表达了诚挚的感谢。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作为下一届论坛的承办方代表作了欢迎致辞。
作为“中财法学30年”的系列活动,本次研讨会通过汇聚学术精英、激发青年活力、深化实践对接,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前瞻与实践指引。随着数字技术的加速演进,“数字法治青年论坛”这一高端学术平台将持续发挥“思想库”与“人才库”的双重作用,助力数字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行稳致远。
文/陶晓霞 廖嘉林
审/陈 诚 徐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