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当前位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新闻动态 / 正文

    2025年国际商法学术教学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06/13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周年院庆之际,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大变局下的国际商事规则:2025年国际商法学术教学研讨会”,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成功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数十所院校国际商法和涉外法治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天津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和部门的专家和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大会致辞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主持。尹飞院长对学会会长、各位领导及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坚持“一流标准,财经特色”,学院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并与贸仲香港中心、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朝阳区法院等机构协同建设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深化各方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学科发展和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栗峥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中央财经大学作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高校,始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际交流。在全球化背景下,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备全球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当下,数字经济的发展,改变着传统的国际交易方式与交易规则,可持续目标对商业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冲突和博弈等因素正在酝酿着国际商事法律秩序的变革,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这些问题对国际商法规则构建、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栗峥教授表示,希望借此次研讨会深化学科学术交流,推动国际商法的繁荣发展,促进国际法治合作,为培养新时代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栗峥教授)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大局”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要做好国际商法学科工作,要培养好涉外法治人才,需要遵循三个思维:一是全球思维,二是法治思维,三是商事思维,以应对百年变局带来的教育挑战。当下,世界经济中心正在发生变化,主要国家科技实力对比正在发生变化,世界政治格局在发生变化。宏观分析,微观操作,是国际商法赋予我们的任务。沈会长强调,要在变化的不确定性中寻求相对平衡,要推动法商互动,以法促商,以商带法,实现法商融合,深化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希望与会嘉宾和学者畅所欲言,为推进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商事秩序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

    大会致辞后进入主旨演讲阶段,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丁教授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困难和完善路径”作主题发言。杜教授指出,涉外案件虽占比不高,但其背后承载国家战略利益与国际规则的确定,涉外人才的培养首先是着眼于国家战略意义而不是一般的市场意义。当前涉外法治人才面临“数量少、质量弱、结构散”的现实困境,要从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战实训等方面充实和提高培养力度。杜焕芳教授强调,要践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探索分类培养、联合培养、能力培养机制,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培养模式,在政策制定、教育教学、实践实务等领域合力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认为,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仍处于理论与实践不断探索阶段,其核心在于平衡国家主权与全球化需求。宋晓燕教授强调,需以历史视角理解多元共生的全球化路径,并指出当前国际法研究方法单一、学科割裂,亟需引入经济学与系统论等跨学科方法。要加强基础知识和系统性思维的培养,避免知识结构的碎片化,要掌握方法论。宋晓燕教授以CISG解释及适用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例,阐释国际商事规则的统一性与差异性、体系性和规律性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量的交互关系,指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应理性评估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成本,吸取他国经验教训。未来应以系统思维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实现主权与全球治理的有机协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陈宏宇法官指出,涉外商事审判是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商事案件日益增多,法院在审理中积极适用国际条约、惯例及一般法律原则,既保障中外当事人权益,也优化国际营商环境。针对《民法典》实施后涉外条款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发布司法解释,明确“条约优先、惯例补充”适用规则,并通过典型案例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强化示范效应。除准确适用条约和尊重国际惯例外,陈宏宇法官指出还应重视发挥一般法律原则在填补空白、解释法律以及指导法律适用的作用。陈法官最后强调,国际经贸关系不断扩展,司法实践中适用条约、惯例以及一般法律原则的情形也会逐渐增多,应秉持开放、包容和与时俱进的态度,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双向互通中推动国际法治、国内法治的协调,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商事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陈宏宇法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周雯处长对贸仲新修订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版)》进行介绍。周雯处长表示,贸仲高度重视国际仲裁人才培养工作,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育体系,扎实推进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推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周雯处长就新修订仲裁规则在强化数字化建设,推动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开庭常态化方面进行了介绍。此外,新规则对接国际标准,首次纳入证据指引、第三方资助、早期驳回程序、多份合同仲裁等,提升了审理效率与透明度。新规则还拓宽首席仲裁员选任方式,强化当事人自主选择,赋予仲裁庭在当事人程序滥用时的干预权,推动程序公正高效进行,创新和引领着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案件处处长兼天津分会周雯秘书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左海聪教授指出,国际商事条约区别于传统政治条约,其核心在于规范跨国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广泛适用于司法和仲裁实践。以CISG为代表的商事条约在全球被频繁援引,展现出高度实用性与制度统一价值。左教授强调,应明确区分国际条约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基础,建议通过《对外关系法》第30、31条确立我国商事条约的司法适用依据,弥补原《民法通则》第142条废止后的空缺。他呼吁严格依条约适用条款并结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进行解释,提升法院涉外审判的专业性与确定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围绕“公与私的变与不变”主题,系统阐述了公法与私法的区别、联系与相互转化。韩教授指出,私法以当事人自治为核心,强调平等关系下的裁判机制;而公法以强制干预为特征,依靠国家权力进行调整。两者虽对立,却构成统一体系。韩教授指出,在实践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现象模糊了公私界限,体现出公与私的动态转化。此外,国际法领域也呈现“三法交融”趋势,国际经济法尤为突出。韩教授强调,法律体系虽随社会演变不断调整,但追求公正秩序与权利保障的价值目标始终不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

    河北大学法学院宋阳教授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0条规定民事习惯仅在法律无规定时适用,但交易习惯在合同法中常优先于任意性规范,导致交易习惯定位存在争议。目前交易习惯适用存在主观解读、机械分层、超范围适用等问题。宋教授强调,交易习惯需基于当事人同意,优先于成文法的任意规则,且识别标准应该更加严格。宋教授认为,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相关条款及司法案例分析中,裁判者在确认当事人意图时应以客观证据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在涉外法治视角下,适用交易习惯应遵循“内部视角”,结合当事人群体的认知及行为,运用“三步检验法”确保真实意思自治。宋教授呼吁《民法典》借鉴CISG精神,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促进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发展。

    (河北大学法学院宋阳教授)

    研讨会分论坛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王立君教授、对外经贸大学王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健副教授担任主持人,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国际商法前沿问题、国际商法热点问题、国际商法综合问题和国际商事仲裁以及纠纷解决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教授、邓建鹏教授、董新义教授、张旗坤副教授、张金平副教授等作为与谈人就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内容见各分论坛简讯)。

    会议闭幕式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玉教授主持,王教授代表研究中心感谢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各位专家,期待后续与各位专家学者充分交流合作,推进国际商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健副教授、张旗坤副教授、吴晓丹副教授和张金平副教授分别代表四个分论坛作总结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剑锋教授作闭幕式致辞。本次研讨会议题丰富、维度多元、成果突出,体现了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林教授指出,会议搭建了高质量学术交流平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探索实践导向的教学机制。林教授代表承办方向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和与会嘉宾表示感谢,期待未来持续深化国际商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剑锋教授)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丁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是研究会年度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活动之一,为学界与实务界搭建了一个开放、深入、务实的交流平台,会议的成功举办展示了中央财经大学学科建设能力、学术组织能力和人才凝聚力,欢迎专家学者与同学继续参与共同推进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

    文/赵心铭 姚漱溟 杨凝

    图/郑子伊 陈健仪 马千蕊

    审/徐建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