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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孙淑宇主任受邀莅临我校法学院开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11/14

    11月4日下午,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主任孙淑宇应邀来到我校法学院,以《新仲裁法下我国建设一流涉外仲裁机构之思考——以天津仲裁委员会为例》为题,作专题讲座。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沈健副教授、2024级硕士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孙主任围绕新修订的《仲裁法》对仲裁机构的规定展开解读。她提到,1995年9月1日《仲裁法》颁布以来,仅历经两次修订,且前两次修订均未涉及仲裁制度实质性的改革,此次新修订的《仲裁法》修订范围广泛。其中明确了仲裁机构的性质,即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要求仲裁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仲裁员的监督。随后,孙主任介绍了建设我国一流仲裁机构工作的背景和内容。她表示,建设我国一流仲裁机构并非新话题,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已经在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四地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建设试点工作,为全国范围内的仲裁机构培育积累了经验。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5家仲裁委员会,她强调,目前我国仲裁机构面临的困境并非数量不足,而是质量有待提升,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仲裁机构存在着现实紧迫需求。最后,孙主任以自己任职的天津仲裁委为例,讲述了建设一流仲裁机构的实践问题。天津仲裁委员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十年,在1995-2005年为“建章立制,建架构”,2005-2015年为“深耕市场,厚积累”,2015-2025年则是“培育环境,走出去”。孙主任认为:“我们有和仲裁机构一起成长的仲裁员,这是我国仲裁发展起来的基础”,以天津仲裁委员会为例,其制定了《仲裁工作手册》,近八年未出现仲裁案件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且调解结案率达63%,排名全国前三。同时她也坦言,我国一流仲裁机构的培育仍面临着挑战。我国仍然缺乏良好的仲裁环境,能够熟练使用国别法的仲裁人才仍然稀缺,国内的仲裁规则亟需互换调整。当前我国仲裁事业正处在仲裁发展的历史窗口期,亟需突破瓶颈、实现跨越。最后,孙主任与学生互动,回答了相关问题。

    在讲座中,孙主任表示此次能走进校园与法学专业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享观点、启发思考,是极具价值与意义的事。讲座结束后,为感谢孙淑宇主任对我校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计划的支持,沈健老师代表研究生院为其颁发了纪念证书。

    本次讲座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的资助与支持。

    文/徐瞳

    图/李笑萱

    审/ 陈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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