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迁应邀为我校师生举办了一场以“著作权法中传播权若干问题解析”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金平主持,阳平副教授、李陶副教授、赵建蕊副教授与校内师生和校外人士共同聆听了此次讲座。本次讲座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中国论坛”2026年第1期活动。

王迁教授首先从宏观上指出,传播权规制的行为包括两大要件:一是传播行为要件,即传播者通过创设传播源对作品实施传播,同时传播分为现场传播和远程传播;二是公众要件。进而,王教授对著作权法中的传播权区分为现场传播权和远程传播权两种类型。其中远程传播权基于规制行为中公众交互与否再细分:规制交互式传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规制非交互式传播的广播权的第一项子权利。现场传播权则包括了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以及广播权的第二项子权利,而且公众在其中交互与否并不相关。
随后,王迁教授结合大量生动翔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复杂场景下传播行为的定性问题。例如,对于网红主播在直播中播放背景音乐的行为,王教授分析其创设了新的非交互式远程传播源,该行为应受广播权而非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针对经营场所(如餐厅、酒店)通过电脑在线点播网络音乐,或提供已预付账号的互联网电视机供客人点播影视剧的情形,王教授通过严密的推演指出,这些行为本质上创设了新的现场传播源,应分别适用表演权(机械表演)、放映权加以规制。
此外,在讲座过程中,王迁教授不断强调方法的重要性,指出体系解释在法律条文出现文义解释争议时的独特价值,以及“归谬法+举例”方法在反驳对方观点上的重要功能,并通过生动的例子,令在场师生深受启发。




在互动环节,针对在座师生提出的关于复制与改编的界限、VR智能穿戴设备带来的技术挑战,以及临时复制与传播权的关系等前沿及疑难问题,王迁教授均结合传播权基本原理进行了耐心且深刻的解答。在总结发言环节,李陶副教授、张金平副教授对王迁教授在理论创新与法学方法论方面的重要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传播源”理论能够对传播权的类型及各权利的边界进行体系化分析,有效化解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分歧,充分彰显了王教授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强大的逻辑说理能力。
撰稿/高聚景
摄影/王永
审稿/张金平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