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26年4月12日,金规书院、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工作坊2026年第3期于学院南路校区举办。本次工作坊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组织召开,围绕草案开展专题研读与学术解读,就立法精神、制度亮点及条文完善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
在主题分享环节,各发言人从多角度对草案进行剖析。2025级博士研究生滕飞龙认为,作为金融领域“管总”的基础性法律,该草案的出台标志着金融立法正从以往偏重部门立法、单行立法和专项治理的格局,迈向更具体系化与总则化的阶段,兼具统领、协调、定向三大价值,推动监管实现全周期覆盖,并为科技金融开辟了法治化新机遇。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文永琪指出,从体系上看,草案已构建起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的基本框架,但两类主体的保护层级存在差距,且前端行为规范与后端权利救济规范衔接不足,需细化责任规则、完善救济机制。2025级金融服务法硕士研究生李之媛从立法技术出发,以草案第14条、第15条、第56条等条文为例,指出草案内容存在条文重复、表述欠严谨、责任轻重倒序等问题,建议整合优化条文、规范条款表述、理顺规范逻辑。2025级金融服务法硕士研究生刘宏伟以草案第33条、第34条为切入点,认为草案已开始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的重心前移,试图通过前端行为规则减少纠纷与风险,但当前前端义务与后端救济的衔接尚不够充分。对此,他提出需细化违反前端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强化前端规则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
在讨论阶段,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白碧琪围绕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衔接问题提出了优化建议。杰出毕业生、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夏明对草案的亮点进行了系统总结,并指出草案需进一步明确“五大监管”的适用场景,以及加强与《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
最后,黄震教授作总结发言。在系统梳理我国金融立法演进的历史脉络后,他建议大家从长周期维度理解草案,强调需深入研读草案文本,立足立法本意,精准把握草案定位,以提升研究的客观性与针对性。此外,黄震教授呼吁大家积极参与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文/姜子甲
审/孙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