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2日,沈健副教授参加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的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6年年会。本次会议以“变局与开局——国际经济法的制度创新”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和《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承办。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法律实务界的两百七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北京,共同探讨国际经济法的时代使命与创新发展。本次大会完成了理事会换届工作,沈健副教授被聘任为研究会副秘书长。
沈健副教授在第二分论坛以“双重制度供给下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为题进行发言。他从《新加坡调解公约》与我国的《商事调解条例》入手,总结了我国商事调解三大特点:一是自下而上发展,专门立法起步晚,但民间实践活跃,全国已有数百家调解组织,公约倒逼国内立法加速;二是异化发展,概念上常被等同于人民调解,案源上高度依附法院委派,程序上多通过“调仲对接”或公证赋予效力,独立性不足;三是商事属性被忽视,公众视调解为免费服务,付费意愿低。他认为,《商事调解条例》首次明确商事调解的定义、组织与收费规则,但调解协议仅具法律约束力而非强制执行力,仍需司法确认、仲裁或公证路径,与公约下的跨境自动执行机制差距明显。未来是否加入公约、模式上是否内外有别,相关问题仍待探讨,但双重制度供给下行业前景整体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