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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节跳动法律研究院研究总监刘明主讲“智能体的产业生态与竞争秩序”

    发布时间:2026/11/02

    2026年10月29日下午,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治实践论坛第21期”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419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北京字节跳动法律研究院研究总监刘明担任主讲人,以《智能体的产业生态与竞争秩序》为题,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前沿科技视野与深厚法学理论的学术盛宴。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刘权教授主持,湘潭大学蒋都都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小平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讲座伊始,刘明总监从行业实践视角出发,详细剖析了智能体的行为模式与发展趋势。相较于传统大模型“单次预测”的静态模式,智能体已演进为具备感知、记忆、规划与执行能力的“动态循环”系统。结合Gartner技术成熟度曲线与IDC的预测数据,刘明展示了全球活跃智能体数量及年度Token消耗量呈指数级增长的态势,并系统描绘了涵盖云服务、大模型、算力等上游基础层,开发平台等中游工具层,以及消费级、企业级等下游应用层的智能体产业链生态图谱。他以字节跳动的大模型矩阵为例,直观展示了当前产业生态的蓬勃发展,同时也指出,真正适配智能体的AI原生应用生态尚在孕育期。

    在核心的竞争秩序探讨环节,刘明深入剖析了智能体与第三方应用交互行为的合法性边界。他指出,当前部分平台拒绝智能体操作应用,本质上是技术代际更迭引发的竞争,是新兴业态对既有市场格局及利益的冲击。对此,不宜简单赋予其中一方单方否定权,法律分析应回归行为本身:坚持“行为中心主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约束破坏机制的行为,而非维护在位者固有利益;坚持“竞争损害中性”,将损害与行为的不正当性认定解耦;坚持“动态竞争观”,将平台用户视为驱动竞争秩序重构的核心力量。

    针对智能体的具体行为边界,刘明提出了三个衡量因素:遵从用户真实意愿、操作行为安全可控、有利于市场公平有序竞争。他特别对比了“智能体”与“传统广告屏蔽软件”的本质区别,指出智能体并未实质性改变产品机制,而是模拟用户既有操作,两者在目的、手段与竞争关系上存在显著差异。此外,他还强调应用接入限制措施应满足目的正当、措施最小必要、公平合理无歧视等合法边界。

    最后,刘明对智能体创新发展治理体系进行了展望。他建议统筹竞争政策、产业政策与监管政策,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初期,营造鼓励自由竞争的创新友好型市场环境。面对新兴业态与在位者的竞争,竞争法应保持谦抑性,以消费者福利最大化为导向,并防范发挥基础设施作用的平台限制用户选择权、间接排斥市场竞争。

    在交流互动环节,现场学术氛围浓厚。湘潭大学蒋都都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小平副教授与在场师生一起,就智能体数据抓取的合规性、平台互联互通的边界以及产业实践中的具体痛点等问题,与刘明总监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

    讲座最后,刘权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衷心感谢刘明总监的精彩分享与两位评议人的真知灼见。刘权教授指出,技术发展的浪潮势不可挡,互联网的精神在于互联互通,虽然智能体的应用确实存在安全风险,但不能过度夸大。当前智能体产业生态面临的壁垒与冲突只是暂时的障碍,法律和政策应当为技术创新保驾护航,以更好地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他勉励同学们持续关注技术前沿,为构建数字时代的良好竞争秩序贡献法治智慧。随后,刘权教授代表学院为刘明总监颁发了讲座嘉宾证书。

    本次论坛充分体现了学院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深度融合的办学理念。未来,学院将继续邀请实务界专家进课堂,助力学生提升法律实务能力与制度理解力。

    文/王昊禄

    图/墙 润

    编辑:张岱昀

    审稿:刘权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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