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红,女,1980年生,湖北京山人,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起任教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底调入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土地学会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经济分会委员、北京市土地学会法律政策委员会副主任等。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19年)。曾荣获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感动海淀·巾帼榜样”等荣誉称号。
她潜心育人。作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民商法学科负责人,践行教育家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融为一体,指导学生用心用情,因材施教,全方位关心学生成长。坚持深入基层普法,为多地基层干部讲授法治课程。获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感动中财人物、师德师风典范等。她坚持著书立说,致力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物权法、土地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法治等,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法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治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出版《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2017)、《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八讲》(2017)、《农村土地改革调查》(201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研究》(2009)等学术专著4部,合著11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光明日报》等期刊等发表论文80余篇,多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12项。多项研究成果曾分别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国家行政学院优秀咨询成果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北京市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等。她十分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将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其坚持扎根祖国大地,深入农村一线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各方诉求,回答中国之问,努力通过理论创新和立法参与架设起基层首创与国家顶层设计之间的桥梁。曾参与国家多项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的起草论证,深度参与《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起草,尤其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专家组核心成员,对该法制定作出重要贡献。多年来,其坚持为推动我国土地法治现代化、保障农民权益等建言献策,向各级决策部门提交咨政建议上百篇,多篇被不同层级的决策部门采纳并转化应用,数篇获得中央领导同志批示。
学者感悟:实践出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