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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财法律评论》编辑部举办稿件审读及论文写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1/04/25

    2021年4月21日晚,《中财法律评论》编辑部于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4会议室举行“学术刊物审读与学术成果发表经验交流会”。本次活动由三大议程构成:议程一由第13卷主编任妍姣、第13卷副主编孙娟、周远洋担任主讲人,第12卷主编王东及第13卷审稿组长石家韵担任评议人。议程二由《财经法学》主编邢会强老师、副主编刘权老师担任主讲人,第13卷审稿组长李港担任评议人。议程三由《财经法学》主编邢会强老师、副主编刘权老师担任发言人。第13卷编辑部成员以及我院部分研究生同学参与本次活动。

    议程一:《中财法律评论》遴选经验交流

    《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主编任妍姣就我刊稿件遴选的基本流程发言。她回顾第13卷稿件情况,并介绍刊物“三审终审制”的遴选基本流程:第一,符合收稿要求是进入三审的先决条件,刊物来稿不得违反《遴选规则》第10条的规定;第二,初审阶段是三审的起始环节,秉持“学科优先、人员空置次之”原则,由主编将稿件分配给初审编辑,初审编辑应于采编系统所注反馈日期前撰写回复作者意见,经复核人审阅后上传至采编系统;第三,复审阶段是决定稿件能否录用的关键环节,对于修改后复审的稿件,原则上以复审会的形式完成复审程序,由初审编辑整理会议记录并及时反馈作者;第四,终审阶段是三审的最后一环,对于直接通过复审的稿件,主编将及时向作者下发拟用稿通知,对于通过复审但需修改者,将视修改情况决定是否下发拟用稿通知,上述两类稿件,指导教师皆有“一票否决权”。最后,其向所有为《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付出心血的老师及编辑部成员表示感谢,并为《中财法律评论》的未来发展送上诚挚祝愿。

    《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副主编孙娟就我刊稿件遴选的基本标准发言。她谈到文章选题、结构、内容论证、格式规范是我刊稿件遴选的基本标准,其中结构、内容论证为重点关注部分。具体而言,第一,文章选题的主要判断标准为创新性、新颖性,应当结合选题是否具有问题意识、表述能否统领全文的具体标准进行价值判断。第二,文章结构一般应当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行文思路,此三部分必不可少、论证顺序不能颠倒且篇幅布局也应得当。就某一部分的具体结构而言,主要审阅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一级标题之间应当逻辑关系清晰,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应当为包含关系,二级标题之间应当具有关联性。此外,还应当注意标题的学术美感、前后对称性,不能过于随意及口语化。第三,文章论证应当保证逻辑连贯,并在论据充足的基础上充分论证,论证应当具有创新性,且避免出现专业概念混淆、概念间的逻辑关系适用错误、基础知识或观点罗列明显、论证逻辑错误、论证结构详略安排不当、交叉论证、论证赘余、论证方向偏离、论证依据不充分、欠缺创新性等具体问题。第四,细节规范方面,应当遵循《法学引注手册》规范引注格式,避免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表述宜精炼化、美感化。

    《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副主编周远洋就我刊稿件遴选的优劣分析发言。他对比分析我刊与其他学生自办刊物在稿件遴选方面的优劣,总结我刊具有五大优势:第一,审稿期实际较短,在实际审稿过程中,我刊在15日内即可对大多数稿件出具回复意见,且在特殊情形下采用原则上7日内反馈的特别征稿期。第二,字数要求较为缓和,我刊仅设置字数不得低于1万字的最低限额,且鼓励约1.5-2万字的长文来稿。第三,定稿后划定栏目,为秉持“唯质量用稿”原则,我刊在优中选优之后方于定稿阶段确定本卷栏目。第四,审稿进程正规透明,第13卷编辑部开通知网采编系统,方便作者关注审稿进度,且无须其自费查重。第五,审稿意见极为详实,充实全面的审稿意见是我刊的核心竞争优势,我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亦为作者感受且收获好评。并为我刊发展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与《财经法学》编辑部加强合作,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期刊影响力。第二,禁止围绕审稿意见开展字数竞赛,避免误解作者意见且加重编辑负担。第三,对修改后复审意见付出更多精力,应当穷尽一切方式发现文中所有错误,对文章瑕疵进行灵活性、实质性审查。

    《中财法律评论》第12卷主编王东提出四点意见。第一,对于审稿标准,稿件的初步筛选可以从形式化走向实质化,对于选题过于宽泛、结构混乱、缺乏实质观点的稿件,可以直接退稿而不进入初审阶段,以此节约有限的编辑资源。第二,对于编辑工作,编辑不应该刻意遵循模板和格式,要有自己的思考,形成自己的风格,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稿件,与作者保持良好互动。第三,对于稿源开拓,可以优化约稿途径,例如开设特色栏目、调动编辑部全体人员的资源,与北京其他高校知名的学生期刊合作。第四,他提议汇总编辑工作经验,通过办讲座等形式向更多同学宣讲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经验。

    《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审稿组长石家韵表示,熟悉编辑部的工作流程是编辑最基本的工作。第13卷开通知网系统使编辑的工作方式发生较大改变,但这不影响我刊继续坚持的“唯质量用稿”筛选理念。在13卷具体审稿工作中,各阶段的审校都有详尽严格的制度,可以保证审稿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关于稿件遴选标准,选题方面,我刊看重文章的创新性,最重要的是问题意识;结构方面,我刊关注结构是否完整、逻辑是否顺畅,且须注重逻辑细节,例如各级标题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恰当。她指出,对专业概念的把握,对规范性的打磨是编辑需要关注的,细节规范性、表达准确性与美感也需要编辑认真琢磨。当下编辑工作中可能存在一些误区,未来对于拟退稿件要注重宏观性回复,对于拟录用稿件要注重实质性审稿。

    议程二:《财经法学》编审经验分享

    《财经法学》副主编刘权老师肯定编辑部的工作价值,鼓励我院更多同学参与我刊编辑部工作,并为我刊提供若干工作建议。他认为,其一,应当综合各种因素审慎确定审稿周期,大幅缩短审稿周期可能出现因意外事件致反馈普遍超时、作者体验感不佳等弊病。其二,应当分阶段、分作者区别处理审稿意见篇幅,复审意见应较初审意见更为详尽,对学者、实务人士的文章应更为慎重组织意见。其三,鼓励结合自身需要创设1-2个特色栏目,以便形成期刊风格和吸引特殊稿源。

    此外,刘权老师亦回应我刊提问:首先,他认为应当录用论证相对充分但观点标新立异的文章,真理是相对的、变化的,只要论证足以支撑其观点成立、不存在为创新而忽略观点妥当性等瑕疵,即可大胆录用。其次,对于选题或结论新颖但结构安排或观点论证方面存在瑕疵的文章,他认为选题具有创新性实为难得,应当尽可能出具详细审稿意见帮助作者完善,在文章质量提升的基础上予以录用,但有待思考如何使作者在繁冗的修改环节中不至撤稿。再次,他认为在审稿过程中,第一应当判断选题是否新颖,第二应当关注文章的主要论证内容以及整体结构安排,第三应当关注文章引用文献是否权威、是否为最新成果,辅以考虑作者身份。然后,他建议一般应当由相关学科编辑负责审理其研究领域的稿件,在审阅文章非自身研究领域的特殊情况下,查阅相关文献可以帮助了解该选题在国内的研究现状,编辑应当结合选题、论证方式、引用文献等方面判断文章的创新性以及质量。最后,他指出能否复审与录用的核心判断标准,仍是文章选题创新性与具体论证充分性,若满足以上两点即可考虑使文章进入复审乃至录用。

    《财经法学》主编邢会强老师肯定我刊工作成果,谈及学生办刊虽不易却必要。他认为,第一,学生自主办刊是一流法学院的标配,从此种意义上讲,是否存在学生办刊,学生办刊质量如何,是对法学院实力的衡量;第二,学生自主办刊可以锻炼其鉴赏和写作能力,使其逐步建立对好文章的认识、加深对好文章的理解。我院大力支持《财经法学》,正是期望教师在办刊中提高找选题、写文章、做学问的能力,《财经法学》在我院教师发文量逐年增长上功不可没;第三,学生刊物未来会有更多的机会。只要保质保量地办刊,未来就会有更多的教授、副教授、博士选择我们的刊物,某一刊物的品位、历史、风格或将成为刊物日后的核心评价标准,应当坚持办刊,更要坚持做品牌,相信久久为功必有大成。用心、投入和热爱是办好刊物与写好文章的共同要义。

    另外,邢会强老师强调,每个刊物的定位不一、用稿风格不一,要从实际出发,不能盲目借鉴其他刊物的经验。《财经法学》与我刊定位风格完全不同,不能照搬其优势,但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经验还是可以学习的。第一,编辑的组成。《财经法学》实行由初审(文字编辑)、复审、终审(选稿会)构成的三审制,其中复审由学科编辑进行,编辑的研究方向应当健全均衡,尽量做到专业对口。第二,分稿环节不建议走编辑自选模式,坚持主编分稿模式较好,不过分稿工作以机械性的形式审查为主,主编应当抓大放小,将此项工作适当分与其他编辑进行。第三,终审环节(选稿会)对文章的审阅应当分类进行,在听取复审编辑意见、征求相关专业老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判断。第四,校对环节实行三校制,即责任编辑一校、副主编二校、主编三校,无论哪一级校对,都要保质保量,以奖惩机制贯彻对错别字的零容忍。第五,文章质量的保证。选题上要紧跟热点话题或新问题,当然不应反对质量高、论证严密的“旧瓶装新酒”。对标题的要求和把握,要简洁、有力、醒目、抓人眼球。最后,邢会强老师祝贺第13卷取得优异成绩,并祝愿我刊越办越好。

    《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审稿组长李港提及跨学科审稿、期刊特色等问题。她指出,基于稿件类型、团队组成的考量,我刊目前实行跨学科审稿模式,编辑遇到相对陌生领域的稿件,需要查阅文献学习,了解相关知识后才能作出判断。刘权老师提出的固定各学科方向审稿人员才能保障审稿质量,值得编辑部反思。期刊特色方面,我刊与《财经法学》的用稿风格和建刊目的不同,期刊特色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同时,我刊应当继续尊重每一位作者的来稿,但为控制审稿成本,可以根据稿件来源、审稿阶段作出区别性回复,同时可以考虑创设特色栏目,以此凸显期刊风格。

    议程三:学术成果的投递与发表

    关于“如何为自有成果选择合适发表刊物”,刘权老师提出两点建议:第一,筛选刊物。通过检索刊物已发表文章的作者身份、单位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水平较为接近的刊物;第二,了解刊物。通过查阅刊物最近发表的文章,判断刊物的风格,根据自己文章的风格选择投稿刊物。

    关于“如何看待投稿被退与刊物反馈意见”,刘权老师指出,我们应当以良好心态看待投稿被拒这种正常现象,没有人可以一投必中,要正确对待拒稿。同时,我们要重视但不盲从刊物的反馈意见。我们可以按照刊物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章,但也要慎重对待审稿意见,不可盲从修改,应当对其有条件地取舍。我们应当谨记,好文章是不断改出来的,只有对文章反复修改锤炼,才能打磨出一篇精品文章。邢会强老师也表示,投稿时遇到拒稿是相当正常的,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永远要不厌其烦地修改。对于反馈意见要慎重对待,有所取舍,不一味否定,也不一味迎合。倘若觉得意见不妥也可以不接受,但大部分意见还是值得采纳的,个人的视角毕竟有限,要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

    在提问交流环节,邢会强老师回应如何培养作者群体与跨学科审稿。他认为,第一,刊物应当在现有基础上深度挖掘背后潜在的作者群体,通过不断提升刊物知名度来吸引更多作者投稿。第二,原则上不建议编辑跨学科审稿,但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要跨学科审理稿件的话,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细致研读、向身边相关学科专业的老师同学请教等方式,力求出具一篇形式、实质皆较为优质的审稿意见。

    本次活动旨在增进我院同学对于学生刊物与高水平期刊的了解,帮助我院同学在刊物发表过程中少走弯路。通过两位老师及我刊主编、副主编的发言以及和评议人的充分互动,《中财法律评论》第13卷全体编辑对稿件审校和论文发表产生更为深刻的认知。我刊将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与不足,累积内部培训公开化的有益经验,在继续优质、高效完成刊物编辑工作的同时,为增强我院学术氛围作出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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