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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博士生写作工作坊】李航:《民法总则》基本原则的商法精神探析

    发布时间:2017/12/11

    主题: 《民法总则》基本原则的商法精神探析

    时间: 12月13日(周三)19点

    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

    报告人:民商法17级博士生 李航

    主持人、评议人:缪因知副教授

    评议人:民商法17级博士生 连重阳

     

    主题报告简介: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反映商品经济的规律,保护商品经济的成果,进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法总则》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其中包含了大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商法内容,完全可以适用到商事领域。我国的商事法律没有制定商法典或商法通则,其都是以商事单行法的形式独立存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事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则或者精神。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民法总则》实质上也是商法的总则。鉴于《民法总则》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其适用于商法的内容也以商法精神的形式存在于《民法总则》基本原则之中。

    【提示】本工作坊的重点不在于报告人的谆谆教导,而在于通过平等的互动讨论,进一步激发报告人的写作思路和激情。锻炼写作能力,欢迎全院师生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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