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法治人才培养与行政法案例教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5/16

    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邀请,2018年5月5日,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法治人才培养与行政法案例教学”研讨会。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的重要讲话内容与精神,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2日考察北京大学时提出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精神,进一步思考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并探讨交流行政法案例教学的经验与改进方向。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京内外高校的多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分为法治人才培养与行政法案例教学两个单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小建教授和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致开幕词。薛小建教授对行政法所组织的系列学术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代表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京内外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马怀德教授肯定了教师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性,认为法治人才培养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培养国家需要的法治人才,并希望此次研讨会能够总结出案例教学的普遍规律与经验,运用在教学体系之中。

    在第二单元行政法案例教学环节,刘权副教授认为现在不仅高校法学院越来越重视案例教学,而且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案例教学。自2014年起,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始向主要法学院校征集案例,目前已有三批共137篇优秀案例,入选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刘权副教授指出中财法学院多名教师有多篇案例入库,自己撰写的一篇行政法案例有幸入选第二批案例库。

    对于案例教学,刘权副教授认为案例教学应当区分教学对象,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进行不同的教学。以美国为代表的案例教学主要以培养优秀律师为目标,以德国为代表的案例教学主要以培养优秀法官为目标,但中国法学院大多数毕业生首选的职业并非是律师或法官,所以或许应当结合中国国情,根据教学对象的职业规划与追求等不同的标准,探索不同类型的教学方法。对于法学本科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等不同类型的教学对象,应当尝试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刘权副教授还结合了中财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就业特点,同与会代表就法治人才培养与案例教学方法进行了广泛交流。

    在闭幕式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副所长马允老师与王成栋教授代表主办方进行会议总结发言,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真诚感谢,认为此次会议促进了行政法学界学术的传承,同时也为未来法治人才培养以及行政法案例教学提供了很多宝贵经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