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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滴滴出行郝作成主任讲授“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中的法学研究与法律职业选择”讲学课堂

    发布时间:2018/06/13

    2018年5月30日,以“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中的法学研究与法律职业选择”为主题的报告在沙河校区主教309教室举行。主讲人为滴滴出行有限公司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郝作成博士,与谈人为我院历咏博士、武腾博士。我院2017级法硕(非法学)班研究生到课学习。

    郝作成主任在报告中指出,新的“平台经济”正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催生新兴交易模式和就业形式,也为法学研究人员提出了很多新课题。以网约车平台为例,传统的司乘关系和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在平台介入之后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为我们法学研究提出了很多崭新的课题。

    历咏博士以欧盟新近颁布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背景,与同学们就平台经济中的新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他还针对围绕大数据利用而开展的HiQ vs. LinkedIn案为例,建议同学们关注互联网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重视司法案例的研究。武腾博士认为,在平台收集、利用、共享数据的活动中,以数据产品为标的的权利定性和数据交易中的合同关系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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