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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研究生代表应邀参加“构筑合法诚信的征纳关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6/05/12

    近日,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生联谊会、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举办的“构筑合法诚信的征纳关系”座谈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著名财税法学者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20余人以及北京各高校的财税法研究生代表5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构筑合法诚信的征纳关系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我院研究生代表罗文天、李亦中应邀参会并做了主题发言。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主持了座谈会。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收大幅度增长,增强了我国的国际地位。税收号称是社会的神经,税法是法中之法。如何构建合法诚信的征纳关系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认为纳税人应当诚信纳税人,税务机关也应当诚信征税,要加强立法,明确纳税人的地位,确立纳税人的权利。应当加强税法宣传,让税收深入人心。
       我院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李亦中在发言中认为纳税人权利保护不足在于纳税自己对自己的权利不重视,要避免用脚投票。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与税务部门沟通,而不是运用法律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应该借鉴德国和美国的先进经验。国家在宣传时需要在宣传的内容上加以完善,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此外政府对纳税人道德的表扬效果不是很大,建议政府对诚信纳税者给予一些鼓励。
      刘剑文教授最后做了总结:让社会更多的了解税法宣传,是理论和实践互动,是未来需要做的。应当让学者的理念转化为现实的实际行动。并提出了“税收是社会的神经,税法是法中之法”“税法是上管天、下管地”宣传的理念需要修改:“为纳税人征税”;在立法中怎样更多的表达民意在执法中建立更多的平等。
    税收法治建设离不开普通纳税人税法意识的提高,而税法宣传则是普及税法知识和理念、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的重要手段。我国自1992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来,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四次。此次座谈会就是为庆祝2006年4月是第十五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而举行的,本次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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