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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劲松教授讲党课:“两种先进,双重先进——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和行为境界”

    发布时间:2021/03/03

    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2021年2月27日、28日两晚,蒋劲松教授以线上讲座的形式面向全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专题党课。党课由院党委书记吴韬主持。

    此次党课的主题为“两种先进,双重先进——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和行为境界”。党课内容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融合了蒋劲松教授领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思想性。蒋教授的授课思路可以归纳为“发现-认识-运用”,即:从国际范围内有关共产主义政党的党法中寻找“先进”规范;用领导法学说解释“先进境界”;用领导法学说解释中国共产党党法针对党员规定的思想和行为规范。

    首先,蒋教授从共产主义者同盟、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三个共产党的党法中实证“先进”规范,探讨“三个共产党”对自身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境界是如何规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党法奠定了共产党的“先进”规范,其思想的先进性在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要比资产阶级政党科学,其行为的先进性在于解决资本主义弊端的纲领要比资产阶级政党更具有科学性和革命性。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马恩尚未明确提出“先进”作为共产党的党法观念,其主张的先进规范主要是用来区分无产者政党与资产者政党,是一种阶级之间的对比,此时的先进规范是思想和行为两方面的外部先进关系。苏共党法明确提出“先进”作为共产党特有的党法境界观念,并将“先进境界”的主体从“工人阶级整体”进一步集中到“共产党”,健全了先进的种类和范围,从而支持内部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党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先进境界”。可见,先进规范客观存在于三大共产党的党法文本之中。

    其次,蒋教授运用领导法学学说,从“先进”的法学功能、范围、种类、必要性和实现方法五个角度阐释“先进境界”。

    第三,蒋教授用领导法学说逐步解释了关于党员行为的中共党法渊源及其特征。在说明三个特征的过程中,蒋教授还特地对“法律是行为规范还是思想规范”、“法学应不应该研究政治问题”以及“中共党法应不应该约束党员的思想自由”三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讲座的最后,蒋教授希望各个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能将“先进境界”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号角,将“规范先进”实现为“真实先进”,做到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只有各个党员群众先进,我党才能实现外部先进,推动内部先进;只有我党做到外部先进和内部先进,我党的领导核心身份才能用法技术正当化。

    在互动环节,参加讲座的部分老师和同学谈了体会。

    陈华彬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党内法规学和领导法学,是一个重要的新兴学科领域,具有很大的研究和发掘潜力。蒋老师将研究置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大历史背景之下,并比较了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朝鲜、越南、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党内法规和制度状况,视野十分开阔。蒋老师的研究极具价值,对于当今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党内法规和领导制度的完善具有现实的启迪意义。

    吴韬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蒋老师的党课考据严谨,内容丰富,观点正确,兼具政治性、思想性和学术性,堪称有法学特色的精品党课。蒋老师的党课有三个特征:一是学术创新性强,从党法规范角度构建了共产党先进性的理论框架;二是问题意识强,不回避理论难点和争议焦点,对长期以来困扰党内的一些理论问题做了直接理论回应,解释力和说服力极强;三是针对性和现实性强,贯通了理论基础、思想认识和行动准则,对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讲座在与会党员同志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孙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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