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规范法学院文体活动的经费支出,加强经费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我院各项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院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将结合活动具体安排情况实行预算制度,即在每项活动开展前由文体部部长制订相应资金预算方案,并在活动开始前交于分管主席审核,在得到相关老师同意之后方可以进行,经费使用中应本着节约效率原则。
 
  三 经费报销需持相应发票,并注明经手人和所买物品名称,单价以及数量(如
  若遇无法开发票事项则应持相应收据)。
 
  四 文体活动支出包括:
  (一)体育类竞技活动的水费和奖金支出
  (二)文娱类活动(全校范围)服装租借,道具购买支出
  (三)相应交通费用,包括分部参赛选手往返公交车费,租借衣物、购买往返公交车费。
  (四)复印费用,包括赛程表,剧本等资料的复印费用。
  (五)其他经院办批准的必需费用。
 
  五 常规支出指的是各类活动中必需的固定的支出项目,其具体项目其经费标准如下:1 水费,即体育类活动中(校规模以上)球员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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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项目名称  | 
 用途  | 
 建议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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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费  | 
 校级篮球赛参赛队员饮用水  | 
 农夫山泉  | 
 6.2 元/桶  | 
 2桶/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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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级足球赛参赛队员饮用水  | 
 3桶/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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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级排球赛参赛队员饮用水  | 
 2桶/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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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金  | 
 积极参与活动者 
补助和奖励  | 
 按参与比赛者数量给与相应奖励  | 
 18元/人  | 
 依具体比赛参与人员情况奖励  | 
 以18为基数,1.2 为进阶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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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类比赛进前八强及文娱节目通过初审  | 
 21.6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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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比赛入四强,文娱比赛进前三,或者在本项目上有重大突破的  | 
 25.9元/人  | 
 
 
  六 其他具体开支根据活动具体预算进行。
 
  七 活动申请拨款程序如下:
    (一)文体部部长应在活动筹划阶段制作活动计划和预算,并将其以书面
    形式上报分管主席;
   (二)由分管主席对预算可行性进行审核,与文体部商议之后上报院办。
   (三)院办签字批准后,文体部方可在批准额度内先行垫付活动经费。
   (四)活动结束后,文体部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经费具体使用事项,依照
    关凭证进行报账领款。
 
  八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鉴于每学期文体活动项目的不确定性,今后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在学期初进行复核。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文体部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