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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09级本科生修读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简章

    发布时间:2010/09/26
     

    关于2009级本科生修读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简章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潜力与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习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帮助非法律专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较短时间内系统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为其毕业求职、跨专业深造或者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创造条件,根据我校修订的《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我院拟于2010-2011年第一学期开始,在2009级本科生中正式招收法学双学士学位生。

     

    一、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若干,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撰写的毕业论文获得通过、并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开设11门必修课程,总计31学分。包括:法理学(3学分)、宪法学(2学分)、民法学(3学分)、刑法学(3学分)、民事诉讼法学(3学分)、刑事诉讼法学(3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3学分)、公司法(3学分)、合同法(2学分)、国际经济法学(3学分)、市场管理法(3学分)

    本专业开设5门选修课程,要求学生修够6学分。课程名称及学分为:证券法学(2学分)、金融法学(2学分)、税法(3学分)、知识产权法(2学分)、物权法(3学分)

    修完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达27学分者即可获得辅修证书,参加并通过我院组织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者可继续修读双学位后续课程,修满37学分后,即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本专业具体课程开设学期分布如下:

    第一学期:法理学  民法学  刑法学

    第二学期:合同法  宪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第三学期:公司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第四学期:市场管理法 +选修课(证券法学  金融法学  税法  知识产权法  物权法)6学分

    撰写毕业论文在第四学期进行。

     

    二、法学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时间和授课方式

    四个学期,单独编班,利用休息日集中面授

     

    三、双学士学位教育的条件

    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对法学专业有兴趣且学有余力者,并已修完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且没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自主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非我校学生,可申请参加我学院开办的辅修专业学习,学习期满我院可以出具辅修证明和成绩单,但不能申请双学位。

     

    四、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审批程序

    拟修读法学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于在读期间的第二学期期末到我学院报名,并于第三学期初经学生所在主修专业学院审核批准后,提交我院进行审核和录取,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五、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籍与成绩管理

    (一)双学士学位的注册、选课管理

    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到我学院办理注册交费手续,按照法学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的要求选修课程。学生所选课程第一次考试考核未通过,允许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重修一次,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双学士学位的成绩管理

    双学士学位的成绩,由我学院管理,并报教务处留档备案。

    辅修课程的成绩不能替代主修专业的课程成绩,学生所取得的辅修专业的学分也不能抵减主修专业的学分。

    学生因故未修满双学士学位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其所修读课程中及格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可开具单科课程成绩单。

     

    六、双学士学位资格的审核

    (一)双学士学位的结业或学位资格的审查

    双学士学位学生的结业和双学士学位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由我学院负责,有关申报与资格审查工作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每年 5月底前向教务处报送材料。

    (二)结业证书的资格条件

    在主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27学分,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三)双学士学位证书的资格条件

    应首先取得主修专业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同时在主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0 ,且通过我院组织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完成双学士专业的学位论文并获得通过、符合获得学士学位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最晚于每年 4 月底前完成,答辩费按学校标准收取。

    未能达到主修专业本科毕业,或达到主修专业本科毕业但不符合授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学校不授予双学士学位,只发给辅修专业的结业证书。

    对所修课程成绩或学分未达到授予双学士学位要求,或未完成并通过双学士专业的学位论文答辩,但已达到辅修专业结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向其颁发辅修专业的结业证书。

     

    七、双学士学位教育的考试形式

    必修课一律进行闭卷考试。选修课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课堂考试或课程论文等方式结课。

     

    八、毕业就业

    获得法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参加毕业派遣。

     

    九、双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双学士学位教育按学分收费,200/学分。在每学期注册时,由我院统一开出收费单据,由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交齐费用后方可修读。开课后学费一律不退。

     

        我校法学学科是本校主体学科之一,拥有经济法、民商法和国际法三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以及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的举办资格,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质量高,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为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我们一直在为尽快推行法学双学士学位教育而努力。法学辅修专业已成功开办了22期,数百名同学取得了毕业证书,法学院的辅修教育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稳定的生源基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成熟的管理机制,开办法学双学位教育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期待同学们加入学习队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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