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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开设《企业合规实务》课程

    发布时间:2018/03/29

    2018年3月26日下午一时许,《GB/T35770-2017/ISO 19600:2014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起草人、我院兼职教授胡国辉为我院2017级法律硕士开设的《企业合规实务》课程在我校沙河校区主教508教室顺利开课。本课程从第五周开始授课,胡国辉教授将在接下来的九周里为同学们系统讲授合规实务的课程。我院也成为国内首家开设合规课程的院校。

    胡国辉教授是国家标准委《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标准工作组委员,曾任戴姆勒公司副总裁、大中华区合规官,戴尔公司北亚区道德与合规总监,专著有《企业合规概论》,擅长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搭建和运行。胡教授曾于本月7日在我校沙河校区主教进行了题为“合规:法律人的职业蓝海”的法律实践讲座。本次开课,共吸引了我院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班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班近30名同学的参与。

    在李伟副院长热情洋溢的致辞后,本学期《企业合规实务》正式开课。课程伊始,胡国辉教授简单介绍了课程安排,并提出了“积极参加课程讨论”课堂要求,此要求亦在随后的课堂上得到充分的体现。

    课程导言阶段,胡教授首先总结了法律人进入律师事务所、执法机关、企业与咨询机构这四种职业选择,紧接着便向同学们提问:研究生阶段的经历能为同学们带来什么?在聆听了同学们的见解后,胡教授指出要通过学习获得安身立命之本,而获得此种本领的方法便是“长知识、长见识、长能力”。随后,胡教授说明了在人工智能的时代,知识和见解均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得与丰富,而能力只能通过锻炼才能够取得。对此,胡教授借时事热点“格斗狂人徐晓东大战咏春拳大师丁浩”形象的指出,击倒对手依靠最基本的“力量、速度、准确性”,企业实务亦依靠业务识别能力、沟通能力等基本能力,并讲述了与国内外知名律师谈判的亲身经历予以佐证。

    胡教授强调,所谓“实务”课程,就应将课堂放入实务环境进行教学,带领同学们模拟训练,体会律师工作方式与合规工作方式的异同。在这种思路下,胡教授首先给同学们分发了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六六斥京东”事件的投诉材料,并在同学们充分了解案情后将班级分成两组,分别扮演原告六六方与被告京东方的代理律师,模拟法庭辩论环节。首先上台的孙靓雪、王一舟、李展豪、杨名昆四位同学就管辖权、假冒伪劣产品定义、合同相对性等问题展开辩论,在胡教授的引导下体验到了律师的工作方式。

    紧接着,胡教授又分发了京东客服关于此事件的声明,让同学们扮演京东董事会,分组探讨此份声明的优缺点。代表支持此声明董事的薛伟程、郑晓艺同学与代表反对此声明董事的王杰、李康同学就声明的措辞、舆情导向、企业声誉等内容展开探讨,在胡教授的引导下体验到了企业合规的工作方式。

    作为此次角色扮演教学的尾声,胡教授最后分发了京东CMO徐雷的致歉回应材料,使同学们在参与整个事件、经历事件反转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企业合规工作的模式、特点与方法。这种交互式的、耳目一新的教学方式让同学们始终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其中。

    在本次课程行将结束之时,胡教授使用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对合规的内涵进行了解释,指出合规即履行组织的全部合规义务,并进一步解释了合规义务、合规要求、合规承诺等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之上,胡教授提出合规包含价值观与合规管理两方面内容,强调包含愿景、使命、商业道德、优先级排序的价值观是合规不可或缺的部分,并解读反映价值观概念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与巴塞尔协议(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两部文件。最后,胡教授通过中国银行、中兴通讯受到美国政府罚款案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企业合规实务尚需发展。在同学们的深思中,本学期首次《企业合规实务》课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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