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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8

    根据学校人事处2018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才公告》(下称《学校招聘公告》),现就法学院招聘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图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计划

    (教学科研岗应届毕业生与出站博士后)

    专业

    计划人数

    联系方式

    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方向)、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法方向)

    5

    马老师

    62288672

    上述专业方向之外其他专业方向的优秀人才,亦欢迎应聘。

    二、资格条件

    根据《学校招聘公告》,教学科研岗应届毕业生与海外留学人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国内外著名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经过“硕士、博士”学习经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个别岗位除外);国内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所学专业应在全国排名前列;我校教学科研岗原则上不接收本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人员(本校的师资博士后除外);

    4.海外留学人才原则上应在海内外知名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有高水平Working Paper;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般应至少有1篇文章发表在我校A类及以上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目录见《学校招聘公告》附件),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国自科或国社科);出站博士后一般应至少有2篇文章发表在我校A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若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自科或国社科),论文要求为1篇A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5.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主讲学院需要的高水平课程,试讲时向学院提交该课程教学大纲;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有良好双语教学能力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及待遇

    法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方式为教学科研类师资博士后:选拔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中学术潜力较大、适合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以师资博士后方式进入我校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两年学习、工作,如期出站后,实施考察,满足相应要求者进入学校工作。

    根据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应届博士研究生入校从事师资博士后研究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中央财经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列举的法学A类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2)《中央财经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列举的法学A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及中国法学创新网列举的CLSCI期刊论文2篇。研究领域涉及交叉学科的,CLSCI期刊论文可以用相关领域非法学A类及以上、权威性为该专业公认的期刊论文代替。上述成果需以其独立或第一作者为署名方式,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为其唯一作者单位。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师德师风优良、成果丰硕、符合学校副高参评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指标单列;获评后作为副教授办理入职手续。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我校2018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招聘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以其他方式接收简历。请应聘者登陆“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注册后录入个人真实信息,选择申报相应职位。

    对留学人才招聘采取网上与网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在线申报的同时,积极与我院主动联系,加强沟通,达成意向。

    招聘系统开启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

    请应聘法学院教学科研岗的人员在通过“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完成申报后,将简历完整版(2页以内)于2018年2月24日前发送到zycdfxy@163.com,其中要体现应聘人科研成果状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博士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等信息。如果有未来三至五年的个人研究计划(2页以内),也请一并发送。未通过“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申报而只发送邮件的,简历将不被接收

    五、法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简历遴选

    2018年2月25日—3月9日

    学院组织初审委员会,根据学科方向、科研成果状况、学术经历等因素,从“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内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中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遴选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以及符合要求的海外留学人才进入下一程序。

    (二)复试及资格初审

    2018年3月中下旬(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复试委员会,通过面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科研经历、学术发展规划等事宜。应聘人员应当提交其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状况的证明材料、代表作以及书面学术发展规划。

    复试委员会根据面试表现或者书面材料,结合学科发展方向、科研能力、科研潜力、表达能力等因素,遴选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程序。无法亲自出席面试的海外留学人才,可以提交书面学术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复试委员会进行书面审查,并遴选出适当人选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核

    2018年3月中下旬(另行通知)

    学院向校人事处提交通过复试且初审合格的人员汇总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根据人事处确定的资格复核合格者名单通知其参加复试。

    (四)试讲与投票表决

    2018年3月下旬或4月(另行通知)

    基本流程:试讲人向法学院全体教师试讲,回答听讲人员提问;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表决,现场开票计算得票数并当场公布;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确认拟招聘人选后提交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确定拟招聘名单及顺序,上报学校。

    六、其他说明

    1.请根据我校公布的职位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应聘,以免因误报职位错失机会。请一定选择申报职位,且申报职位至多不超过3个,否则工作人员无法看到您的简历。投递简历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18001135863。

    2.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2289012,13439452296,联系人:尹老师、许老师。

    3.应聘法学院教学科研岗的具体事宜,可直接联系咨询我院,电话:010-62288672,联系人:马老师。

    4.查看《学校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请访问“http://www.cufe.edu.cn/xyxx/zcggtz/99675.htm”,或访问中央财经大学首页(http://www.cufe.edu.cn/)右侧“通知公告”栏目。

    5.“中央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cufe.edu.cn/,也可通过《学校招聘公告》页面链接进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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