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下午1点30分,教育部“春晖计划” 德国柏林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博士访问团在沙河主教509与我院师生开展座谈并进行学术报告。
出席本次座谈会的访问团学者有德国汉堡大学葛平亮博士,柏林洪堡大学陈霄博士,柏林洪堡大学博士生洪燕、俞佳楠、张怀岭,同济大学与汉堡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龙杰以及柏林自由大学博士生张芸。座谈由我院院长助理沈健博士主持,参加座谈还有我院青年教师朱晓峰博士,赵真博士。
座谈伊始,沈健博士作为主持人首先表达了对访问团学者的欢迎与感谢。在介绍了本次座谈和学术报告的主题之后,提出希望同学们带着问题去聆听,带着兴趣积极参与。
首先由柏林洪堡大学博士生张怀岭先生为大家带来了与《公司法》密切相关的三场学术报告,分别是:《德国法中的董事合规义务――以西门子公司行贿案为例》、《股权善意取得》、《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制度》。报告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以董事、监事的尽职义务为核心,在有限的时间里为在场老师和同学传达了德国法律思维及法律制度文化。与会老师和同学们积极提问,张怀岭先生一一耐心解答,为大家排忧解惑。
在接受了专业的学术报告的熏陶之后,访问团学者们为我院学生做留学经验交流。学者们在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对留学德国进行了详细介绍。内容涉及留学德国的学业与语言资质,留学德国的申请程序,奖学金的获取与额度,德国日常生活的开支及细节性注意事项等方面。
留德学者们都强调,如何选择留学的方向要以自己的追求为基础。如果你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知识,希望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成就,那么德国是一个不二去处。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律制度,与德国有很多相似之处,留学德国不仅能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更是为了中国能够实现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针对同学们关系的留学注意事项,在座的老师和访问团学者们都做了耐心解释,同学们受益良多。
在座谈会的最后,张怀岭先生表示,作为留学德国的中国法律人,柏林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的学者们非常渴望能够为建设“法治中国”、落实国家“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计划”贡献自己的所学,同国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就与项目合作、学者互访、法学教育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希望这次座谈能帮助并且激励同学们再接再厉,留学海外,建设祖国。
座谈会前,院行政负责人吴韬、党总支副书记尹飞教授、副院长高秦伟教授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吴韬同志详细介绍了我院的发展情况和人才引进政策,并代表学院欢迎代表团一行的到来。
(供稿人:12级本科生李静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