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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2011-12学年第二次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1/09/18

    2011914日上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了2011-2012学年第二次工作例会。法学院副院长吴韬、刘双舟、法硕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主任尹飞、高秦伟、林剑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郭华法硕教育中心教务干事梁绯娟、白斌等出席了会议,刘双舟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部署教育部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进度的检查工作。李轩主任首先传达了法律硕士教指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检查的通知》[法指秘(2011)6号]的主要内容,汇报了我校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经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论证并报送工作,学校成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在校学位委员会内设立了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经完成了三种类型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开展了实务类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以及在管理体制方面实行大规模的改革和创新等。同时,李轩主任还指出了前两个阶段的主要遗留问题,包括校内校外双导师制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法律实践教学尤其是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有待完善、法律实务论坛讲座数量偏少、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毕业生的奖助贷体系尚待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尚待加强,等等。与会人员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和总结。

        在会上,刘双舟副院长强调了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并就汇报准备工作和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进行了具体分工。会议还就改革试点第三阶段任务及其重点工作,包括开展经济学管理学类课程的实效评估、演讲与辩论、英美法律导读等课程的开设方式、推荐安排专职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2009级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安排、举办国际商务法律硕士班以及组织专场校园招聘会等事项作了初步讨论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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