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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实务论坛]《民事诉讼法》修改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1/12/08

    【法律实务论坛】为了最普通的权利:《民事诉讼法》修改进行时

    主持人/主讲人:李 轩 博士/副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视频主讲人: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女士

    视频主讲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及部分知名律师

    时间:2011年1212日(星期19:00-20:30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主教学楼106教室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参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11年11月20日

    内容简介:

    现行《民事诉讼法》存在三大历史局限:一是1991年民事诉讼立法时依法治国战略尚未提出,二是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三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尚未深入人心,因而这部法律在诉讼实践中不得不由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不断进行修补。而司法解释的过度介入又导致两大现实问题过度司法解释导致民事诉讼法典被虚置、司法行政化和司法不作为导致司法不公2007年《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局部修改,但是,法律界对这次“小修小改”颇多保留和质疑。2011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法工委并就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将有可能成为扭转当前民事司法现状甚至整个司法不公状况的最佳契机。

    为契合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程,促进民事司法公正,在我院李轩副教授和部分资深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全国律协11月27日在我校隆重举行了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会议主题有二:①研讨法工委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讨论、形成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为开幕式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就草案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来自北京、上海等22个省级律协的代表和部分资深律师济济一堂,为《民事诉讼法》大修建言献策。与会律师以大会自由发言的方式对草案进行了研讨,以分组讨论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草拟稿)》进行了分章节审议,最后并以大会逐条表决审议的方式通过形成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以下简称“律师建议稿”)

    为帮助我院本科生及时了解民事诉讼法修改动态及民事诉讼研究的新理念、新制度,与广大同学分享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经验,李轩老师将莅临沙河校区以视频回放和现场讲演的相结合方式为大家带来本次研讨的核心内容,并欢迎大家提问、发言进行深度互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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