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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填报工行实践教学基地暑期实习意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行北京市分行与我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工行北京市分行拟为我校大三年级(2009级)本科生提供暑期实习锻炼机会,使同学们熟悉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学习并了解银行实务工作,真正做到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相结合。实习岗位为其所属支行营业网点大堂经理助理岗位,主要从事网点客户分流、秩序维护、自助渠道使用指导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实习活动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报名情况和工行北京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实习岗位具体要求(各营业网点实习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实习。
    2、实习意向是向工行推荐实习人选的重要参考信息,经确认后不得变更,学校在充分考虑学生实习意向基础上制定实习计划,并组织学生签署实习三方协议。
    3、实习项目启动时间为7月9日,实习时间段为7月9日至8月26日,学生累计实习时间需达到一个月,且每周实习天数不少于三天,具体实习地点由工行统一安排。
    4、实习待遇比照工行北京市分行教学实践基地二期实习项目标准执行。
    5、对实习表现优秀的实习生,学校和工行将予以表彰。
    6、实习达到学校和工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可抵毕业实习学分。
    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实习活动的同学认真填写《实习意向表》(见附件2),并于6月1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表格送交给辅导员。

    特此通知。

    实习用人计划统计表.xls

    实习意向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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