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下午,法学院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进行实践教学事物学生助理岗招聘活动,由中心林剑锋、张小平、李伟三位老师组成的考试组对本次应聘的6位同学进行了笔试与面试,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评议程序,我院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雷浩同学被遴选为学院实践教学事务学生助理。
由于岗位名额有限,很多优秀的同学未能获得该岗位,请落选同学予以谅解,同时也对你们踊跃的报名与参与表示感谢!
法学院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