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由法学院招生并负责培养。专业代码:035101。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共同构成中央财经大学主体学科。法学院所有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均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校区住宿和学习。
学院依托学校财经学科优势,以“一流标准财经特色”为目标,育人为本、科研立院,坚持政治引领、立足中国实践、聚焦数字时代、着力风险防控,以本科教育为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突出实践导向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统筹推进法学学科、法学专业、法学期刊和法学院的各项建设工作,努力建设财经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法学院。
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同时拥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20所法学院校之一;是20家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19家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首批入选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因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财经领域法治人才的强烈需求,立足“新文科”建设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基本方略,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具备现代法治理念和国际化视野、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操作要领、熟悉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和实务动作的高层次财经法治人才和行业精英,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全面覆盖本硕博各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阶段,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班)、法学(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学+会计学和法学+工商管理以及第二学士学位、法学辅修专业等项目,努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法治人才。在硕士阶段,开设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专业则均采硕博连读方式招生,致力于财经领域应用型高层次法治人才。在博士阶段,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监察法学专业,积极探索直博、硕博连读等贯通式培养模式。
经过长期探索,学院形成了“一体二元四维六化”财经领域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相关成果两获北京市高教成果奖。金融法教研室获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合同法》等三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数字经济时代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获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金融法+韩语课程教材建设研究》获批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证券法学》《商标法》《证据法学》获评北京市优秀教材,《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获评北京市优秀课程。18篇案例入库全国法硕案例库优秀案例,位居全国第一。
围绕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院打造以政法机关为主体、涵盖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和顶级律所的复合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群,实现实践基地首都法院全覆盖。构建了“实践基地-实践导师-实践课程”“嵌入式”实践教学模式,打造了“案例研习-模拟实训-规范化实习”实践课程体系。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7人,65人有博士学位。其中,教授26人、博导22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5人次,省部级人才计划15人次。2人入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4人次获提名奖;2人入选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获提名奖。多位教师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等省部级荣誉。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是全国4个法学教师团队之一。
学院教师全面参与国家和北京市经济领域重要立法、司法解释、政策、标准的起草和制定,相关智库成果得到中央领导等批示。学院教师中,北京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政协委员各1人,海淀区政协常委1人;3人当选民主党派中央专委会委员;16人次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住建部等中央单位专家顾问;10余人次担任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法律顾问。
学院是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发起单位,开办学术网站“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出版《金融服务法评论》《证券法律评论》《中财法律评论》等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学》入选CSSCI、AMI核心期刊,“财经法治热点”栏目入选中宣部首批哲学社会科学期刊重点建设专栏。
学院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持续支持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赴合作院校访学或者联合培养。学院与60余家境外院校、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与11所境外知名法律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中美欧国际学生交流项目获得ABA(美国律师协会)认证。
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着重培养复合型高层次法治人才。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均为非法学本科的专业背景,高度注重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强化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又适当突出财经与法律的结合,将经济学、管理学知识贯穿于培养过程中。
在培养方向上,根据学院多年来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就业去向以及相关职业对学生素养、能力、知识结构的要求,依托学院在民商法学、金融法学、经济法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分别设立了金融法务、公司法务、政府法务、司法法务、涉外法务、数字法务、纪检监察等培养方向,学生入校后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研究兴趣和导师擅长的专业领域确定。
在课程设置上,法学院结合各方向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安排了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竞争法、房地产法、担保法、企业合规、监察法等特色课程;并在选修课中,针对不同的培养方向,学院结合其未来就业行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有针对性地推荐相应的课程给同学选修。
在教学内容上,除强调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外,还特别注重实践教学,注重通过法律实务操作技能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安排了法律方法、证据法等法律应用类课程,民法、商法、公法、经济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刑法、诉讼法等疑难案例分析课程,以及企业法律实务、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文书写作等多门实务课程。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26年我校拟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62名(已招收推免生约23名,统考剩余名额约39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后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人数1名。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费为1.9万元/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6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我校《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毕业生就业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考试科目均为国家统一命题。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入学后按照学院规定确定相应指导教师。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我校《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法学院主页(http://law.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
法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