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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新义副教授参加第六届公司与金融法制国际论坛

    发布时间:2018/11/19

    2018年11月17日,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公司与金融法制国际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就当前公司法中的热点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民商法视野下的金融法制”,共分7个场次。来自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将从民商法的视角探讨了金融法法制。我院董新义副教授在第四场次作为与谈人对来自武汉大学、四川省社科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香港中文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的五位学者的观点进行了与谈。

    在与谈中,董新义副教授重点对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安安副教授的“金融创新与债权权能分离”以及四川省社科院的数字代币的穿透式监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于金融创新导致的“债权空心化”问题,他认为在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日益丰富的背景下,债权人通过购买金融衍生产品来分散债务人的信用违约风险,将其分散于市场,由广大投资者来共同承担对冲违约风险,是无可厚非的。“空心债权人”与“非空心债权人”之间天然存在利益冲突,如何规制是一个重大问题。“债权空心化”虽会对传统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通过解释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债权人表决机制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为了防止“空心债权人”取得不当利益,可以通过加强对其(特别是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信息予以披露、对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率的上限等进行规制来进行完善。对于数字代币的监管,董新义副教授认为,数字代币的法律名称有必要统一,应厘清代币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类型化监管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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