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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君策知产发展中心主任汪泽做客我院 主讲商标法基本概念与实践价值

    发布时间:2018/12/07

    2018年12月5日,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汪泽做客我院,于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301教室进行“商标法基本概念及其实践价值”的主题讲学。我院院长尹飞教授出席,法学院2017级、2018级硕士参与本次讲学。本次讲学由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主持。

    讲学伊始,尹飞院长与杜颖教授首先表达了对汪泽主任的感谢,并于现场颁发聘书,聘任汪泽主任担任我院兼职导师,以期未来能展开更多的教学合作。

    汪泽主任围绕“商标与符号”,“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以及“商标使用与符号使用”三方面展开本次讲学。汪泽主任首先以商标的产生为契,引出了对商标概念的讲解,并通过对《商标法》第8条的阐释,指出商标是一种符号,是使用在商品上的符号,是区分商品来源的符号。紧接着,汪泽主任以“同慶號”与“易武同慶號”案、“方順和”案、“同德福”案为例,指出了“老字号”的商标或者符号意义。其后,汪泽主任就“商标与符号的区分”、“商标功能的演进”展开了详细的讲解,并通过意大利奢侈品牌“FENDI”商标的不当使用一案,使在座同学对商标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随后,讲学进入第二部分“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汪泽主任指出,商标权以物权的方式理解,即支配特定商标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与禁止权的结合;作为商标权组成部分之一的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图样及使用商品。紧接着,汪泽主任通过“鳄鱼”商标案对商标的许可和共存进行讲解,并在之后对商标使用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系统阐述。

    讲学的最后部分,系“商标使用与符号使用”。汪泽主任通过商标使用在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引出商标使用的概念,并将不同法律法规文件中对商标使用定义的规定进行比较,同时指出,在对商标使用进行定义时,要“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意义上的使用”。随后汪泽主任以“非诚勿扰”节目名称为例,引发同学关于电视节目名称、电视台名称及商标作用三者之间的思考,以“PRETUL”、“东风”商标案,引发同学关于商标使用与功能实现之间关系的思考。并通过分析“大别山”商标案,深入剖析了商标使用与符号使用二者间的联系。

    汪泽主任通过援引大量商标权案例及当下热点问题,以风趣幽默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同学们获益匪浅。在场同学之后分别就自己遇到的商标权相关问题向汪泽主任提问,汪泽主任逐一做出了解答。讲学结束后,杜颖教授对本次讲学进行总结,并表示此次讲学系汪泽主任于我校的第一讲,今后汪泽主任将带来更多精彩的讲学。最后,讲学在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讲学系“民法案例研习(一)”课程的外请讲学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并由法律援助协会协办。

    文/芦俊成 图/董玥、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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