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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师大法学院吴沈括副教授做客我院 谈全球数据治理态势研究

    发布时间:2019/04/15

    2019年4月9日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吴沈括做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第5期大数据法制讲座,作主题为”全球数据治理态势研究“的专题讲座。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金平博士主持。在讲座开始前,张金平给简述了数据保护制度在我国刑法领域的发展,同时也隆重介绍了主讲人吴沈括副教授。

    吴沈括副教授从中国政府及相关组织目前对待数据治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引入主题,接下来从以下五个方面介绍: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据治理相关机遇和风险态势。其中机遇有:新的技术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的组织样态(云计算、物联网等)、新的应用内容(安保监控、金融理财等);风险有:技术要素风险(木马、病毒等)、组织管理风险(电信网络诈骗)、在线内容风险(色情、暴力、虚假信息等)。

    二、欧盟进路(1):个人数据与2018年《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吴沈括副教授介绍了GDPR的实施进程和其利弊,也分析了GDPR是否与我国国情相符的问题。接下来吴沈括副教授重点讲述了关于GDPR的基本价值诉求、基本框架与制度要点、制度落地与影响、实施与数据跨境这四个方面的相关问题。

    三、欧盟进路(2):非个人数据与2018年《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这部分主要包括:1、欧盟非个人数据本地化要求图景,主要是健康数据、公共数据、政府数据、财税数据的本地化;2、欧盟非个人数据治理的立法要旨,其立法目的实质上是促进数据的流通;3、欧盟非个人数据流动的治理立场,主要是通过建立明确的框架来促进各国合作来消除障碍。

    四、美国进路:欧美数据博弈与2018年《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从法案来看,美国加州在对待数据问题主要着眼于:1、系统明确的规范体系,其要求有体系协调、控制透明、全能细分、规则明确、权益衡量平衡;2、清晰可行的落实配套方案,包括了公力监管兼以私权救济和权利宣示兼以程序设定;3、务实便利的权利实现,具体要求有作为义务明晰、权利保障充分、权利实现合理、追责机制严密。

    五、数据治理的全球态势与中国应对。中国主要面对:1、三对矛盾:限制与促进的矛盾、保护和流动的矛盾、域内和域外的矛盾;2、三个主要探索:数据权属规则、数据跨境框架、公私合作模式;3、三点主要展望:双边及多边国际协调、主客观保护机制并行、软法规则的全面兴起;4、四项基本应对:动态变动的全球规则研判、清晰价值的顶层设计建构、立足性质的差别规范设计、基于行业的利益平衡规则。

    在本次讲座的尾声,主持人兼评议人张金平博士做出如下点评:一方面,感谢吴沈括副教授以其广阔的国际视野、体系化的知识框架,为我们带来了今天如此精彩的讲座;另一方面,在座的同学可以学习吴沈括副教授的今天讲座的思路框架来进行相关方面的学术研究。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文/赵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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