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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颖教授参加商标法律制度完善相关问题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发布时间:2019/06/17

    2019年6月15日,“商标法律制度完善相关问题研讨会”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召开,会议由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湘潭大学、东莞市商标品牌研究院、清华大学、暨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华商标协会等单位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教授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吕志华副司长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孙玮主任分别致辞。在会议研讨阶段,与会嘉宾就商标法全面修改重点问题、商标法适用中的实践问题、商标法与关联制度的理论探讨等展开了深入、全面的研讨。

    杜颖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就“商标异议程序重构”问题发表主旨演讲。她指出,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标法》历次修改都将异议程序的改革作为重点问题加以探讨。目前我国的异议程序是2013年修改《商标法》确立的,虽然其发挥了较好的制度功用,但同样存在着审查效率低下、异议人权利保护受损等问题。2018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商标法修法意见》的公告,启动了《商标法》的修改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19年4月23日,《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完成,但这次修法主要是从制止恶意注册和加大侵权损害赔偿两个角度作出的调整,对异议程序未做实质性修改。从我国目前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需求出发,异议程序重构仍是《商标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如何在《商标法》修改中调整异议程序,使其更好地兼顾公平和效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杜颖教授还针对我国商标异议程序的问题、我国异议程序改革的总体思路、“全面审查+异议后置”下我国商标异议程序的改革建议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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