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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权副教授参加“信用、信息与规制”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9/18

    2019年8月24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五届青年论坛暨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在长春成功召开,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议以“信用、信息与规制”为主题,围绕信用规制的法治原理、信用规制的制度建构、信息信用规制与个人信息保护等议题,展开广泛讨论。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来自全国31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互联网公司、律师事务所等70余位中青年学者和法律实务专家参与本次大会。

     

     

    会议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喜荣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李洪雷研究员分别致辞。马怀德校长认为,“信用、信息与规制”这一会议主题契合中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客观规律,是一个兼具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学术议题,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必将对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信用信息规制与个人信息保护”单元,刘权副教授指出,对于失信惩戒进行研究,应当区分失信行为和违法行为,明晰惩罚和惩戒的边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应该弱化,更应当重视对负面信息的披露,以让相关主体自主进行决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要经受比例原则的检验。失信惩戒措施以提高社会信用为目标,符合目的正当性原则。失信惩戒措施可以助推社会信用的实现,因此也符合适当性原则。但是,失信惩戒措施可能并不符合最小损害原则,对个体可能造成过度损害。失信惩戒措施也可能不符合均衡性原则,失信惩戒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同要达成提高社会信用的目的之间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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