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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与超凡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举办标准必要专利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10/18

    2019年10月17日,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北京超凡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标准必要专利国际研讨会2019”在京成功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燕妮女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尹飞院长在致辞中首先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和法学为主体的多学科性的“双一流”建设大学,法学院建院虽短,但发展很快,目前有专任教师70余名,全日制学生有1100人,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相关的专业,并在法学核心期刊排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领域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其次,他指出央财法学院具有“财经特色”,其中“财”是财产,“经”是经济。财产法强调对财产权的确认、对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为客体的法律关系的调整;经济法是对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市场进行干预发生的法律关系的调整。标准必要专利中的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但它的行使不可避免要受到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干预或者限制。现代法律中,像《法国民法典》所强调的所有权绝对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从《魏玛宪法》以来,国家就强调基于公共利益对私人财产的干预。我国的《标准化法》也经过修订,除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之外还增加了团体标准,这些不同的标准涉及的公共利益并不一样的,也因此基于公共利益对这些标准中专利的限制也就不一样。这些差异和公共利益限制的具体实施需要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法官、律师、知识产权相关代理机构,更深入的研究,提供更加类型化、更清晰的构造。

     

     

    研讨会分为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诉讼新进展、标准化组织规范标准必要专利的努力、标准必要专利保护与5G三大主题。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欧盟驻华代表团、欧洲通信标准化协会(ETSI)、闪联、IBM、高通、微软、爱立信、Darts-ip、AVANCI、超凡知识产权等机构的专家们,就FRAND原则、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禁令救济、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标准的制定及标准与专利的关系、5G标准的制定及专利许可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其中,我院讲师张金平博士在第一个议题中以“授予标准必要专利禁令的条件——以中国为视角”做了汇报。他指出,对于是否支持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的停止侵权请求,我国的司法政策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变化,从最初的无停止侵权请求权到停止侵权请求权不受影响,再从强调权利人的过错到关注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的双方过错以及过错的场景化。最后,他也剖析了这个规则变化的背后原因,指出中国司法政策与国际相关政策具有比较好的互动关系。

    本次研讨会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行政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标准化组织、专利权人、标准实施者、产业联盟等从各个角度分析和讨论了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问题,相信会为推动解决标准必要专利相关问题、明晰相关规则提供更多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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