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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劲松教授阐释中国法的“中国特色”

    发布时间:2020/08/07

    2020年8月5日下午,我院卓越财经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在央视频平台社会与法频道同步直播举行。中央财经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蒋劲松教授以“领导法:中国法的‘中国特色’”为题发表主题演讲。

    蒋劲松教授认为,面对百年不见之大变局,我们应当思考中国法的“中国特色”,更好的理解“中国特色”在中国法中的重要地位和起到的作用。他首先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所认同的古罗马以来的法观念,明确提出“中国法”这一概念,指出这一概念包括了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其内涵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的、本国组织产生的行为规范总体和秩序;外延指中国法以中共“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两个基本支系,并由其他各种组织的法文件、社会的习惯法补充。他强调,中国法的概念是国别法的比较问题,并重点解答了中国法的“中国特色”这一核心问题。

    接着,蒋劲松教授从中国特色的寻找与确定、国法的体现、党内法规的专门体现、领导法的构成功能及意义四个方面探究“中国特色”的本质。他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中国法的中国特色”,这一点可以从国法和党内法规中得到体现。经过对二者的比较,蒋劲松教授肯定了党内法规的“专门性”,通过着重分析党的领导法规制度,运用马列主义关于共产党领导的法理论(“领导核心论”)回答党内法规如何解决国法所不能回应的若干基本问题。

    最后,蒋劲松教授对领导法的构成功能及意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中国法中,领导法是对中共领导作专门规定的唯一部门法。领导法使中国法形成了中国特色。由于有了领导法,中国法在世界国别法中终于木秀于林。

    讲座的末尾,蒋劲松教授表达了自己对广大研究生同学全面学习和理解中国法的期望,为营员们开拓学科视野提供了参考,并就营员们关心的党内法规发展问题详细解答了营员的提问。

    文/廖泽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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