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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袁钢教授应邀主讲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2/11/20

    2022年11月10晚,“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讲座在线举行,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袁钢教授主讲,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副教授主持,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马法超副教授、法学院沈健副教授、曹建军副教授与谈,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及我院部分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袁钢教授通过北马选手作弊和冬奥参赛选手的例子引入正题,道出了恰当的法律对体育事业的重要性,同时,也向同学们初步介绍了体育仲裁相比于其他法律程序的优势,体育仲裁更快、更公平、更灵活,让参赛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的选手较快地解决相关问题、恢复参赛资格。

    紧接着,袁钢教授从“存在问题、缺位原因、基本思路、构建捷径”四个方面阐述了体育仲裁的发展之路。第一模块列出了体育纠纷无人可管、体育仲裁长期缺位、国际仲裁直接受理这三个问题,他以张连洋和东进俱乐部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周琦转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为例,说明体育仲裁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迫在眉睫。同时,袁钢教授展示了三个缺位原因,向大家分析了体育仲裁分别与《立法法》、仲裁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冲突所在。在“如何确定分类标准”这一问题上,袁钢教授提出以体育活动内容为分类标准,并且强调了体育纠纷具有特殊性,即不平等的当事人、纠纷的国际性和时间的紧迫性。

    袁钢教授道出体育仲裁制度成为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方式,提出“做好国际衔接,借鉴成熟做法,立足中国国情”的三大思路,并列举了德国仲裁院、英国体育纠纷解决机构等国外成熟机构,为完善我国制度提供了有效思路。

    针对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捷径,袁钢教授提出了三种模式。一是完全新设模式,二是相对新设模式,三是融合现有模式。他向同学们介绍了《体育法》修改的原则、新增体育仲裁的内容以及体育仲裁的范围。他指出,2022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征求意见稿)》和《体育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体现出了国家对于体育仲裁制度建立的重视。

    讲座最后,袁钢教授与尹飞教授、马法超副教授、沈健副教授、曹建军副教授就体育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本次讲座将同学们带入了体育仲裁这一新领域,开启了同学们对体育仲裁的思考,有利于进行多领域、多层次的学习,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增添助力。


    图、文/艾克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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