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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师生参加第十九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发布时间:2024/12/07

    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第十九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为期一天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主办,《中国法律评论》《行政法学研究》《人大法律评论》予以支持。来自全国二十余所高校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公法学博士生与其他旁听人员参加论坛。我院于文豪教授、刘权教授、2023级博士生廖嘉林同学应邀参加,并分别作会议发言。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宪法学的历史面向”和“作为治理的行政法”,设有五四宪法实施70周年——宪法实施与宪法变迁研究、人权条款入宪20周年——基本权利的发展与实践、数字行政与技术治理、行政执法的多元模式与制度革新等多个子论题。经公开征文,共收到全国公法学博士生的210余篇论文,经31位专家老师的两轮匿名评审,共28篇论文共入围,14篇作品进入现场报告环节。现场报告分7个一般单元展开研讨,每个单元由2位博士生作者报告论文、2位博士生与2位专家学者进行点评。

    在第二单元,于文豪教授点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素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苍瑜的报告论文。于文豪教授指出,对于刘苍瑜博士的论文,可以从政治与法治的关系角度上回应以下问题:一是中共中央与全国人大在作出决断时是否有先后顺序;二是其他主体如政协为何不属于制宪权的代表者;三是制宪的决断与立法的决断是什么关系。对于李素淳博士的论文,于文豪教授认为可以进一步讨论“平台”和“用工”的概念,同时指出在对用工关系类型化的时候需要结合更多视角,例如政治法律权益。最后,于文豪教授提出劳动权与政治共同体或国家功能的关系这个问题供各位老师和同学进一步思考。

    在第四单元,刘权教授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楚天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章许睿的报告论文。对于楚天舒博士的论文,刘权教授首先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切入,对其所称“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违法无效是通说”的论断提出疑问;其次指出其文章的第一部分更多的是一些理论与规范的堆砌,建议开门见山,更多地提出问题。对于章许睿博士的论文,刘权教授认为文章选题较好,并指出行政行为对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作用的重要意义。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对作用的体系进行了类型化总结,但是文章的整体结构较为混乱,清晰度不足,有待完善。

    在第五单元,刘权教授围绕“从博士生到青年学者:守本与开新”的题目,与在座青年教师、博士生交流对谈。刘权教授指出,博士是中国法学的未来,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新兴力量。如何守本,就是要多读书和写作,读书要将精读与泛读结合起来,唯有多读才能够产生相关灵感,才能够写出好论文。打造精品文章需要经过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多动手写多练笔。写论文一定要多花时间选好题,好的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确定选题是建立在扎实的阅读基础之上的。青年博士生论文选题要以小见大,小处入手,大处着眼,选题要有新颖性、现实性、前瞻性和持续性。在文章写出来后,不要急于投稿,还需要认真打磨,反复修改。

    在第一单元,廖嘉林博士针对论文《平台型政府的组织法构造》作主题报告,并最终获论坛二等奖。廖嘉林博士认为,平台型政府作为政府适应数字文明最重要的组织变革形态之一,正于全球数字化发展领跑型国家流行开来。在我国高度重视打造数字法治政府的国家战略视域下,平台型政府逐步成为重要的政府治理实践,并日益受到学界的青睐与研究,而行政组织法的观察与解构责无旁贷。欲全面保障平台型政府的法治化发展,还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努力从行为法、程序法、救济法等层面协同共进。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陈劲竹进行了点评。 

    文/廖嘉林

    审/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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