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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人权与经济研究中心获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培育)

    发布时间:2026/05/28

    近日,中宣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下发通知,批准第四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和培育基地。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中央财经大学人权与经济研究中心获批为培育基地。

    本次批准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6家单位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人权研究院,批准为培育基地的4家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人权与经济研究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南方发展与人权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人权研究中心。

    中央财经大学人权与经济研究中心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根本任务,依托法学院和相关学院及研究机构,统筹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等学校优势学科,开展人权与经济方面的跨学科的前沿理论与政策研究,开展相关人权教育工作。

    据了解,我国分别于2011年、2014年、2020年和2026年分四批设立2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含培育基地),其中在高校设立21家。基地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人才、教育、研究、资源优势,围绕人权理论研究、话语建构、交流合作、教育培训、咨政建言等方面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大力推进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增强我国国际人权话语影响力、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撰稿:赵真

    审稿:于文豪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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