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2026年实习生工作部署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13层会议室举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檬老师、翁波老师、李岑老师及各部门带教法官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实习带队老师周游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实习带队老师闫尔宝老师、张华老师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30名参加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南开大学法学院20名学生出席了会议。本年度带队老师有周游副教授、王湘淳副教授、王慧群老师和朱翔宇老师。

会议伊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实习带队老师周游副教授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实习带队老师闫尔宝老师进行发言。周游老师首先代表法学院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我院学子持续提供优质实习平台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同时,他对全体实习生提出了殷切期望与具体要求,希望大家在实习中切实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做到以工促学,在真实的法律实务中提升专业素养与实干能力,以踏实严谨的作风展现法学院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随后,法学院实习生代表方源同学代表学院30名实习生,向实习单位的各位指导老师表明了热忱求知、勤勉务实的态度,并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实习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珍惜这一个月宝贵时光,力争学有所获、习有所成。
李檬老师、翁波老师和李岑老师分别就实习工作要求、内勤事务安排与保密纪律作了详细介绍。李檬老师首先就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翁波老师对实习过程中用餐、用水用电等生活保障作了细致说明,鼓励同学们践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既充分体现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实习的大力支持与暖心关怀,也帮助同学们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培养勤俭节约习惯;最后,李岑老师就保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并着重强调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听的秘密不听,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这一重要原则,提醒同学们时刻绷紧保密之弦。
相信全体实习生定能牢记师长教诲,以虚心求教的态度和务实笃行的行动积极投身实践,在接下来的实习中接续努力,进一步展现出我院学子的优秀精神风貌。
在前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暑期实习前,法学院于2026年7月3日针对前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实习以及在京法院实习的各位同学开展了实习教育。法学院副院长殷秋实副教授、周游副教授、王湘淳副教授,往届实习生代表郭飞杨及参加暑期实习的同学们参加会议。会议围绕实习纪律、工作安排、安全保障、保密要求与经验传承等内容进行了系统部署,为同学们顺利进入实习岗位奠定基础。

殷秋实老师结合学院实习实践相关规则,重点围绕实习纪律与职业规范作出说明,强调法院实习是法学教育实践体系的重要环节,同学们在实习期间不仅代表个人,也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形象,应当自觉维护学院与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形成的良好基础。要特别注意实习安全,应保证实习时间,遵守工作作息,服从带教法官和实习单位安排,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实习计划;在接受工作任务时要主动沟通、及时反馈,遇到不清楚、不确定的问题应多请示、多确认。周游老师对天津高院实习的具体安排进行了说明。实习期间,法学院将继续组织每周集中讨论,围绕案例观察、岗位见闻、裁判思路和实务问题开展交流。选课同学将在集中讨论中承担主旨发言任务,非选课同学参与评议和互动交流,共同提升实践学习质量。此外,周游老师也对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作出了细致提醒。王湘淳老师就天津实习活动提出两点建议。要在实习活动中筑牢风险意识,尽量规避错误,犯错后不应隐瞒,而应及时上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要认真对待此次实习活动,在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实习的过程中,充分体验法院生活,积极探索全新城市,以更好地进行未来人生规划。郭飞杨结合自身经历进行了经验分享,从执行庭等庭室的实习工作谈起,介绍了案卷整理、材料核对、文书辅助、庭审旁听等基础性工作内容,提醒大家法院实务工作看似细小,却处处考验细致程度和责任意识。同学们应努力把交办事项一次性做扎实、做规范,多向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请教,在旁听庭审和参与讨论中理解法律适用与裁判思维,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真正连接起来。
文/魏宣同
审/殷秋实 孙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