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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析为证”资金分析鉴定前沿性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6/07/13

    为稳步推进资金分析鉴定制度建设,深入探讨制度推进中的理论前沿问题,7月11日,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举办的“金析为证”资金分析鉴定前沿性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公安部和北京、山东、江苏、重庆部分公安局一线干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警察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高校,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等,围绕资金分析鉴定的理论基础、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等前沿议题展开研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刘权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长期致力于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的交叉融合,在金融法治、刑事诉讼及司法鉴定等领域形成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既懂法律又通晓财经、数据的复合型人才,期待为资金分析鉴定制度规范化发展贡献智慧。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伟主持开幕式。他通过“二次提炼”的方式,就资金分析报告与鉴定意见的区分、资金研判与资金鉴定的制度逻辑差异,以及证据转化路径等核心议题作出分析,基于参与《资金分析鉴定预检指引》的经验,强调资金分析鉴定穿透资金流向断连的迷雾、还原资金流向客观事实的价值。

    京师律所党委副书记、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名誉主任郑小宁作开幕致辞。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李大伟作总结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教授郭华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理论界、实务界以及律师界从多元视角,围绕资金分析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讨论。其一,资金分析是鉴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大数据数智时代衍生的必然结果,是交叉学科发展弥补传统鉴定不足的必然成果,学科边界的交叉催生了这一新型专门性问题的鉴定项目;其二,当前对资金分析报告的质疑,均是针对早期的“资金数据分析研判报告”,而非目前正在建立的资金分析鉴定制度,不能以旧问题评判新制度,批评应找准对象;其三,证据制度尤其是鉴定制度必须面向未来,吸收新鉴定技术,不适应现代司法制度发展和司法实践需求,被实践淘汰成为必然。他强调,资金分析鉴定制度的推进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与学术界的共同努力,期待各方持续关注、理性建言,共同推动这一新型证据制度规范化发展。

    本次研讨会通过汇聚各方智慧,为资金分析鉴定的制度完善与实践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也为推动“金析为证”从制度构建走向实践落地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与会专家学者认为,随着资金分析鉴定规则的不断完善和审查判断规则的逐步健全,资金分析成果将在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证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证据制度贡献理论智慧与实践经验。

    撰稿:王   军 任思明

    审稿:于文豪 刘   权 孙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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