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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云腾大法官解析经济犯罪认定中的若干难点和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13

    2020年12月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教授莅临法治中国论坛,为我校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经济犯罪认定中的若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我院李邦友教授主持,尹飞教授、陈华彬教授、曾筱清教授、王克玉教授、李伟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周游副教授、简爱副教授、刘泊宁博士以及平谷区人民法院唐丽珺、孙世香出席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尹飞院长、吴韬书记、徐颖副书记、李伟副院长等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与胡云腾会长就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案例教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尹飞院长在致辞中向在座师生介绍了胡云腾大法官在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方面的卓越成就,说明了中财法学院的学科特色和经济犯罪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报告了实践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的相关做法以及取得的成绩。

    讲座伊始,胡云腾大法官对我院学子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第一,中财法学院有天然财经法学的优势,中财学子应该把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等经济秩序犯罪作为自己学习的重点。他提到,刑事司法领域最难的问题就是经济案件的认定。现在学科之间的交叉非常显著,在经济案件中需要结合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第二,我国已经进入了科技司法时代,法学学子不仅要学习传统学科,还要掌握科技知识、了解经济新业态,时刻关注经济创新、金融创新的新发展。第三,现在法治建设的难点不在于法学理论的创新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而在于法律的执行,要学会将法律稳定地适用到纷繁复杂的案例中去。

    胡云腾大法官结合理论与实践,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介绍了经济犯罪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其应对方法。

    首先,经济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办案机关往往只看结果、行为、状态,而没有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造成主客观相脱节,因此在刑事司法实务中有必要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贯穿到每一环节,充分考察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考察犯罪“三性”,坚持以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

    其次,经济犯罪案件中还存在“运动型”执法、司法与疑罪案件较多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常开展一些针对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颇有成效,但容易导致平时没人管、一管管过头的困境,对于部分新类型的案件完全不管或矫枉过正都会影响司法公正。部分经济犯罪案件还存在选择性司法的问题。疑罪案件在证据、法律适用、情节确认等方面存在疑难,如何公正、依法处理是难点之一。

    再次,民刑交叉案件和单位犯罪案件的处理也成为了难点。现在越来越多的民事权利被刑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处理的时候是“先刑后民”,还是“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分开,刑民、行政并行等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责任分担是较难把握的问题。胡云腾大法官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双罚制过于严厉,因此在发生了刑事犯罪后应将能认定为个人犯罪的尽量认定为个人犯罪。

    最后,胡云腾大法官结合实践中遇到的两起典型案例,具体讲述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认定要点,指出需要重点着眼于解决宏观的、类型化的问题,而不是具体个案中的某一观点存在的问题;虽然刑法理论、刑法教学在实体层面和理论层面研究很细,但是在实践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而非理论导向。

    在答疑环节,李朝晖副教授就司法改革中如何解决司法权源头治理问题进行了提问。简爱副教授就当前网络购物、直播卖货中不构成虚假广告罪却显著损害消费者选择权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炒信、假粉情形,提出了有无必要用非法经营罪来规制。现场同学也根据讲座内容针对金融创新和法律规制、正当防卫条款变化的解读、法官视角下如何看待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和出于保护民营企业家们权益的考量,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规制地方权力等问题进行了踊跃提问。胡云腾大法官耐心细致回答了上述提问。

    讲座最后,李邦友教授对胡云腾大法官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希望同学们更加关注经济实务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实现跨学科的交流。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受益匪浅,对于经济犯罪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树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法。

     

     

    (本次讲座受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专题学术讲座支持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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