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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模范法官陈昶屹法官做客法学院开讲“入额法官裁判思维的养成与应用”

    发布时间:2018/05/18

    2018年5月16日14时,法学院承办的法律实务系列专题讲座于主教213教室进行,主讲人是“新时期青年法官楷模”陈昶屹法官。出席本次讲座的有我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院党委副书记徐颖研究员、副院长李伟副教授、陈飞副教授、刘君博博士,讲座由吴韬教授主持。我院本科生参加讲座,全场座无虚席。本次讲座是我院法律实务论坛的一部分,也是中央财经大学第四批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国家治理视角下的跨行政区划司法协同与社会发展”团队的系列学术活动。本次学术活动受到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专题学术讲座项目资助。

    讲座伊始,吴韬教授对陈昶屹法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认真听取讲座的内容,能够在宝贵而短暂的讲座中有所收获,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和未来的职业规划上有大致的把控。

    陈昶屹法官将本次讲座主题“入额法官裁判思维的养成与应用”分成入额法官裁判思维导论、事实认定方法论、法律适用方法论三个模块来阐释,以“作为一名法官,如何讲出一些与街道大妈在调解纠纷时不一样的东西”为题引,循序渐进地告诉同学 们,作为一名法科出身的学生,如果将来想要成为法务工作者,就要学会运用法言法语、自觉养成一种法律思维。法院的判决所涵摄的无外乎“天理、国法、人情”,而法官要做的就是把这种实质上的逻辑,通过法律人的语言思维以形式逻辑推导出来。陈昶屹法官还从中医学的角度出发,将病人主诉、病情辩证、病理施治、对症下药的看诊环节与法律适用的程序一一对应,逻辑严谨,丝丝入扣,引人入胜。

    陈昶屹法官指出,法官在审判中要做的只有两件事: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但这样看似简单的两件事,做起来着实不易。在事实的认定上,法官的自由心证不等同于任意下结论,而是通过证明手段和方法来查明案件的真正事实,透过现象看本质。面对案件,法官要有规整意识,有批判的眼光,适当地“等一等”,才能做出冷静理性的判断。在法律的适用上,法律人不单要规范论证,有客观的判断规则,还要有价值衡量的标准。我们要有底线思维,时刻问自己:法律适用的底线在哪里?这样做的风险又如何?敢于在心中打问号,唯有这样才能将论证的思维与逻辑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生活中。此外,陈昶屹法官还强调,法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也是具有重要作用的,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官的良知和道德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陈昶屹法官深入浅出的阐释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最后他向同学们寄托了自己的美好情怀,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还应具有工匠精神,争取把每一件好的事情做正确,也把每一件正确的事情做好!在讲座接近尾声时,陈飞副教授就讲座的形式、内容和思想三个方面作出精彩点评,倡导同学们多读书,量的积累才能带来质的飞跃。吴韬教授也将自己的感想与收获与同学们进行了表达和交流,希望今天的宝贵经验可以在未来的学习和求职中得以充分展开。最后,本次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地落下帷幕。

    附陈昶屹同志简介:

    陈昶屹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民商法副研究员,现任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北京市团市委副书记(兼),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法律硕士生导师。曾主审过“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等3000余件各类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曾经在《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学术论文先后在全国及北京市荣获多个大奖,个人专著《网络人格权侵权责任研究》及《网络新业态与行政规制研究》,主编或合著著作5部,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十佳“我最喜爱的好法官”,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2017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暨首都政法先锋、北京市青年人才、北京市优秀政法人才、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北京法院模范法官、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标兵、首都劳动奖章等荣誉,2015年北京市法院系统选树为“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先进典型人物。

    文/郑晓艺 图/汤皖贻 牛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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