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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难路”第51讲 邓建鹏教授讲授时空视野下的清代习惯之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8/11/15

    2018年11月14日中午,“学院难路”论坛第51讲“时空视野下的清代习惯之法律效力”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由邓建鹏教授主讲,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郑玉双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杜颖教授、黄震教授、曹晓燕副教授、许冰梅副教授、陈飞副教授、李伟副教授、郭维真副教授、李海明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杜晶副教授、武腾副教授、刘君博副教授、张晓冰博士、马静远博士、周游博士、师资博士后殷秋实、简爱、潘佳、张金平、时业伟、白冰、徐建刚、王道发、我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出席并参加与谈。

     

     

    讲座开始前,院长尹飞教授代表学院和全体师生热烈欢迎邓建鹏教授加盟中财法学院,同时强调在现今互联网科技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文社科教育和研究的重要性。

    讲座开始后,邓建鹏教授从时间、空间两个维度阐述清代习惯之法律效力,并解读其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研究的价值。首先,邓建鹏教授将讨论聚焦于“清代司法实践中‘习惯’的适用是普遍现象还是偶然个案”这一维度。其次,邓建鹏教授展示了清代习惯在化外空间、化内空间法律效力的差异,即化外空间习惯适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内空间基本否定习惯适用。随后,邓建鹏教授又从化外民族暴力抵制的临时妥协、政府高压下的重化机制、政治一元与文化多元的空间张力三个角度解释效力差异产生的原因。最后,邓建鹏教授总结道,前述的习惯差异及变动应放在历史维度内考察,这种差异所体现的思想延续至当代,进而指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应根植中国本土文化和中国国情。

     

     

    与谈环节,尹飞教授、刘君博副教授、周游博士、马静远博士分别从各自主要研究领域所涉“习惯”问题与邓建鹏教授进行了交流。

    文/张磊 图/钮枫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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