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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不动产合同制度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6/11/11

    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受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合同法编课题组委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承担了民法典合同编不动产合同相关制度设计工作。2016年11月10日下午,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与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承办的“民法典合同编不动产合同制度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604会议室举行。

    《财经法学》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科带头人陈华彬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博士,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交建总承包分公司党委书记刘萍芳女士,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戴孟勇副教授,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中建政研咨询公司总经理梁舰先生,北京市金融服务法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张琪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武腾博士、王毅纯博士等专家学者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教授主持会议。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尹飞教授就民法典合同编立法进程以及“民法典合同编不动产合同草案”(试拟稿)的基本思路做了说明。

    会议就未来我国民法典中不动产合同制度的建构进行了热烈、深入的研讨。与会学者首先就民法典合同编中是否应当独立规定不动产合同、不动产合同的类型等宏观问题进行了讨论。随后,与会学者对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提出的“民法典合同编不动产合同草案”(试拟稿)中对“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条文逐一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明确了相关焦点问题,并提出了详细的修改完善意见。

    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的专家将在本次研讨会凝聚的共识和整理出来的焦点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并修改完善条文草案,为下一步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不动产交易的规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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