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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华彬教授就 “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发表学术演讲

    发布时间:2008/04/16
         4月11日,我院民法学科带头人、《物权法评论》主编陈华彬教授在模拟法庭做了一场题为“中国民法典体系的若干问题”的讲座,我院研究生干事马安静老师到场主持。
         陈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为法学院师生奉献了一场充满智慧的法学盛宴。陈教授从物权法通过的意义谈起,系统回顾了民法典的制定历史,运用比较的方法提出民法典应采取德国潘德克吞体系、对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设专编、规定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涉外民事关系不应包含在民法典中、吸收英美法的有益成分、参考中国港、澳、台地区制度的先进制度等建议,并逐一进行了深入阐释。
         最后,陈教授与同学们就法典化的优点、人格权单独设编之优劣等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了热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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