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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电视台采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震

    发布时间:2007/09/29
    今日话题《:绿地缩水 管理缺位》

    http://www.btv.org/gb/content/2005-08/04/content_162245.htm


    播出日期:2005年8月3日

    主持人: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今日话题。

    现在,卖房子的开发商好象都喜欢夸耀自己的绿化率,那些自诩为 “森林式”、“花园式”、“氧吧式”的豪宅就不必说了,就连一些经济型的小区也往往号称有大片的绿地和花园。可凡是入住以后的小区,业主们却大都对绿化率并不满意,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那么,一个住宅小区的绿化率究竟该有多少,怎么测量,由谁来测量和监管呢?

    家住海淀区的陈月琴女士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以后发现小区的实际绿地面积与楼书上宣传根本不相符。这位爱较真的女士一路把官司打下来,才让咱们明白了这小区绿地里面的道道,也让咱们明白了消费者在小区绿地中的权益是多么容易被侵犯。

    解说:记者一到陈月琴家,她就拿出了一个印制精美的楼书,2000年,她就是被楼书上的宣传所吸引,决定购买这里的期房。

    陈月琴:整个楼书里都宣传了绿化率有41%,这样的环境非常好。

    解说:陈月琴以每平方米75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由于是期房,所以当时小区绿地情况还看不出来。2002年6月份,她到小区收房时,才发现绿地并没有楼书上承诺的那么多。

    陈月琴:进来以后,发现楼盖得很密,而且地上都是铺得地砖,那种砖之类的。很少有绿草,树还都是小树苗。

    解说:于是,陈月琴费了不少周折找到了小区的规划审批图纸,发现规划委审批的该小区的绿地面积是30.2%,而不是开发商在楼书中宣传的41%。她还发现,原来规划中的一些绿地上,实际已经被开发商盖上了楼房或建成了喷泉池。

    陈月琴:这里是集中绿地,现在铺的都是地砖,成了活动平台了。这是三号楼,这是四号楼,它们的南边应该一块绿地,现在盖成了18号楼。

    记者:就是这个?

    陈月琴:对。

    解说:2002年8月份,陈月琴以小区绿地面积缩水为由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但结果陈月琴败诉。败诉的原因,是法院认为,小区绿地面积没有经过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缺乏数据支持,证据不足。就楼书上承诺的41%的绿地面积,开发商说,他们已经向业主做出了明示。陈月琴反复查看,才在楼书最后一页的最底部,找到了一行只有小米粒大小的提示语。

    陈月琴:本售楼书内的一切资料图片仅供参考,意图一切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法律文件为准。

    记者:第一次打官司开发商可能就拿这个说事。

    陈月琴:对。

    解说:官司虽然输了,但陈月琴并没有放弃。她认为小区目前的绿地面积也没有达到规划审批的30.2%。于是,她又找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要求他们出具绿地面积检测报告,但遭到拒绝。2004年5月,陈月琴又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请求测量小区绿地面积,但她再次败诉。法院认为,没有法规明确要求规划委负责验收小区的绿地率。

    陈月琴:规委在竣工验收的时候,对这个小区的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进行监督。实际上腾退了,也就能够确保小区的绿地率。你比如说刚才喷泉广场那一块,那应该是种绿草绿树的,现在你都铺上了砖,那说明这块绿化用地没有腾退,那规委没有尽到监督的职责。

    解说:两次打官司,两次败诉,让陈月琴清楚了一点,那就是必须要找到一个权威的部门,来实地测量小区绿地面积,获得权威数据作为证据。后来,她又查阅了大量法规,在北京市绿化管理条例上,看到绿化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园林局,于是她又找园林局要求出具验收报告,但园林局没有答复。无奈之下,2005年6月,陈女士又将北京市园林局告上了法庭,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北京市园林局承诺在2005年7月10日前,对小区绿地面积进行实测。

    陈月琴:园林局很积极地找到我们,测量了小区的绿地。

    解说:7月10日,北京市园林局执法处的杨处长给陈女士送来了小区绿地实测图纸。图纸显示,实测结果绿地面积是12911平方米,绿地率为10%。杨处长说,他们专门委托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进行的测量。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这个是属于危改项目,按照《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危旧房小区改造的绿地率指标不能低于20%。从这个面积来说,没有达到20%这个目标,能达到10%左右。

    解说:拿到这个历经三年,打了三场官司终于得到的结果,陈月琴非常气愤。

    陈月琴:我花了七千多块钱一个平米买的房子,希望它有41%的绿地率,现在只有10%都不到,我就想我这个房价折损得太厉害了。

    主持人:从售楼书上的41%,到规划图上的30.2%,再到实际测量结果的10%,小区绿地面积一再缩水。这反映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也反映出消费者对于小区绿地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北京市各个小区的绿地面积究竟缩了多少水?应该由谁来验收?又由谁来监督测量呢?面对可能缩水的绿地面积,难道都要等消费者自己像陈女士这样走上艰难的诉讼之路吗?

    解说:按照北京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建小区的绿地率最低不能低于30%,危改小区不能低于20%,同时规定绿化的主管部门为市园林局。但杨处长说,虽然他们这次出面,委托检测机构为陈月琴测量了小区绿地面积,但其实这也并不是他们的职责。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从园林局政府职能局角度来说,对绿地的管理水平可以监督检查。但是绿地的指标够不够,现在来说在法律界定上园林局不具备这个(职能)。从2004年7月1日开始,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行政许可法其中有一项谁许可谁监督, 谁审批谁监督。在绿地指标上园林局是审核权,最终的审批权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解说:在杨处长的办公室,他拿出了相关的法规规定。原来,在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中明确写明了,“达不到绿化用地规定标准建设工程“得批准并入到了规划委员会,绿地率就是其中的一项。杨处长说,在小区规划过程中北京市园林局只是对绿地率进行审核,然后再报请规划委进行审批。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规委批完了,绿地指标达到审批的标准了,园林部门对它的绿化的实施结果负责。

    记者:比如种树种的乔灌木合理不合理,验收的话就没有绿地验收这一块吗?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现在没有没有,规委验收园林局没介入,它也没请园林部门。

    解说:根据园林局的说法,绿化面积是否达到规划标准应该由规划许可部门――北京市规划委进行监管。记者又联系采访北京市规委,但规委一直没有答复。后来记者以要求测量小区绿地面积为由,咨询了北京市规委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电话采访)北京市规委综合处工作人员:我们验收的时候有可能绿地都没有绿化,但是它把绿地留出来就行了。

    记者:最后你验收的时候得测量绿地符不符合审批的标准。

      (电话采访)北京市规委综合处工作人员:我们没有文件规定我们测量,我们也没有测量的能力。

    主持人:一个是绿化的主管部门,一个是小区规划的审批部门,两个部门似乎都与小区绿地问题有关系,但园林局和规划委却各执一词,各说各的道理。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来听听法律专家的看法。

    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黄震: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还有很多的部门规章条例,没有经过清理,这个中间就可能存在一些冲突。法律漏洞是因此而造成的,比如城市绿护条例是有规定的,规定城市绿化部门应该对绿地进行监管验收,但是和行政许可法又有冲突,因为规定哪些要设定行政许可,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和标准的。要协调好不同的法律部门以后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解说:由于法律的衔接不到位,再加上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责任职权划分,也使绿地率的的监管和验收出现了空白,那么这个空白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那现在北京市小区绿地没有一个测量过的,是这么回事。

    解说:杨处长介绍说,虽然园林局没有绿地率验收的职能,但是对于市民反映的大的工程项目绿地缩水的问题他们进行过复核,复核结果很不乐观。

    记者:今年上半年复核了几家?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今年上半年我们复核了9个项目,这有一个达到了指标,其他都不达标,复核不合格率达到80%以上。

    解说:杨处长说,在许多小区,不仅存在绿地面积缩水问题,而且开发商经常混淆概念,把一些用做其它用途的面积也称为绿地。就陈月琴住的小区来说,就存在许多问题。

    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 杨志华:按审批图这是绿地,现在搞得硬质朴装、灯塔。不算绿化面积。如果广场要算面积必须是六列六行六排树。这是道路范围,嵌草铺装。里面在上草又可以停车,这是不能算绿化面积。架空绿地不能按实图绿化,5平米的屋顶绿化算一平米的实土绿化。

    解说:杨处长介绍说,仅仅铺上绿草不叫绿地 绿地应该是花、灌木和草地的结合,按照规定,裸露的草坪面积不能超过总平面的30%,而且提倡多种树木。对于举报的开发商侵占绿地问题,北京市园林管理局也只能是督促开发商恢复绿地,但没有强制的措施。

    主持人:绿地缩水,显然是对购房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比起农贸市场上的缺斤短两、商场里的假冒伪劣,这是更大的不公平和更大的权利侵犯。

    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绿地缩水,不仅是小区业主财产权利的损失,更是全体市民生态权利的损失。一个城市的绿化率,不就是靠着这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区的绿化率积累起来的吗?从这个角度看,任何一处绿地的损失都不应该,也不可能通过其它的方式来补偿,它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更积极主动地对待这个问题,这不仅是对业主们今天的权益负责任,更是对我们这座城市的明天负责任。


    编 导:宋英杰 摄 像:金 昌 主持人:赵蕾

    主 笔:马少华 制片人: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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