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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三中院黄海涛副庭长讲解“体系思维下法条、法理、司法方法的融合之道”

    发布时间:2018/03/23

    体系思维下法条、法理、司法方法的融合之道

    ——解读“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

    2018年3月13日下午16时,我院“2017-2018春季学期法律实践课程系列讲座”邀请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黄海涛博士,就“体系思维下法条、法理、司法方法的融合之道——解读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这一主题作法律实践内容讲座。本次讲座是我院法律实务论坛的一部分,也是中央财经大学第四批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国家治理视角下的跨行政区划司法协同与社会发展”团队的系列学术活动。我院2017级法律硕士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刘君博博士主持。

    讲座伊始,黄海涛庭长向大家介绍了此次讲座的目的,即通过解读法条培养大家的司法思维,并为大家解读了《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条。通过二者对比,黄海涛庭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官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中经常遇到的困境,包括《婚姻法》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非对应性、夫妻团体主义和夫妻别产制的区分、家事代理权与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区别、实体法规范和证据法规范的区分、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及其反驳等问题。黄海涛庭长提出,法律是司法解释的基础,司法解释不能突破法律,要处理好在司法解释和法律之间的跨越。其次,黄海涛庭长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法官在实务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点,如虚假债务与非法债务、分居债务、家事代理与表见代理、不安宁的共同生活外观等,并向大家强调了具体司法方案的选择必须有法律基础。最后,黄海涛庭长带领大家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并设置多个对比情景带领大家判断分析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对其进行具体应用。在此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表各自对问题的见解,也借此真切感受到了《解释》在科学性、合理性、立法技术上的重大进步。

    本次讲座不仅使同学们对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同学们学习到了分析学习法条及案例的方法,增强了同学们解决问题的司法思维,对同学们今后参与相关法律实践有极大裨益。

    (文/邢宇 图/徐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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