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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震教授参加“大资管背景下的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18/06/11

    近日,大资管背景下的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研讨会在京举行,我院黄震教授出席会议,以“催收平台的法律规制”为主题作交流发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主办,隆安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法院、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100余位领导、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会议。

    研讨会共分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政策与司法环境相关的问题与建议进行研讨,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资管新规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挑战与应对,在第三部分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新模式中,黄震教授就催收平台的法律规制进行了阐述。

    在交流发言中,黄震教授简要介绍了催收变成第三方平台的演变过程,并指出互联网时代催收行业的蓬勃兴起也导致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的现象,同时催收手段也存在着软暴力催收、侵犯隐私权、肖像权、人格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针对这些问题,黄震教授提出了互联网催收平台的六条法律规制路径:一是通过结成联盟、制定公约、制定共识等,走“软法规制”的路径;二是平台自身可以做合规管理,让一套自己的运作机制、人员要求以及制度安排,形成一套文本和体系;三是合同法路径,债权人可以建立外包审查机制和内控管理机制,对承接债权人催收业务的平台进行尽调,为银监会等找到一个监管的接口,这是最重要的一条路径;四是通过债务人的操作路径,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教育,为其提供更多的投诉申诉机制和平台;五是通过发展监管科技,将有关的监管要求嵌入技术平台中去;六是加强立法,在一些地区进行先行先试,再逐渐将各地区、各平台经验汇总,形成法律文本。

    在此次研讨会上,黄震教授还针对研讨会主题提交了论文《金融不良贷款催收的法律规制探析》,该论文由黄震教授和法学院2016级研究生李娜娜共同撰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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