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郑玉双副教授参加第26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10/24

    2018年10月19日到21日,第26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研讨会在宁波赛思学术会堂举行,我院郑玉双副教授应邀参会。本次会议由宁波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63家单位,121名代表共同探讨“法律逻辑与人工智能”这一主题,对新时代法律逻辑的基本理论问题和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会议共分9个发言单元,分别是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概念、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价值判断与法律逻辑、法律论证与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与证据学、逻辑教学与批判性思维、法官论坛、律师论坛、硕博论坛。

    郑玉双副教授在“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概念”单元做题为《以器御道:中国法理学的分析性品格之塑造》的报告。他主张分析性是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但对于法理学来说,分析性品格却有着更为深层的意义。首先,法理学追求法律实践的根本性之"道",对基本概念的理论清晰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分析性作为一种具有工具意义和建构意义的理论探究之"器",有助于展示法理学概念的复杂结构。其次,法理学对法律作为一种价值性制度实践的本质有更整全的揭示和挖掘,分析性有助于厘清法律背后的价值网络的基本结构,为部门法研究提供价值论证意义上的支持。最后,法理学之方法论问题越来越呈现出其元理论内涵,而分析性是确立法理学之方法论立场的必要工具。中国法理学承担着理论建构和回应法律实践之难题的双重使命,分析性品格有助于强化其实现该使命的力量,在法理学之不同理论立场之间寻求一种妥当的对话方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