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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总监陈彦廷律师做客我院 主讲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实务

    发布时间:2018/10/24

    2018年10月22日下午,我院2018-2019秋季学期法律实践系列课程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403教室举行。本课程得到了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支持,主题为“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实务问题”。主讲人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总监陈彦廷律师,我院院长助理郭维真副教授主持。

    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是一个新兴的、较为复杂的领域,因此陈彦廷律师首先从国际税收的基本问题入手,详细地区分了国际税收居民国与来源国、自然人与法人、物理意义上的常设机构与虚拟常设机构等概念。

    在介绍了国际税收的基本问题之后,陈彦廷律师切入正题,重点讲解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的实务问题。他认为数字经济的出现,导致以前按照物理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征税的模式面临很多挑战。数字经济的常设机构往往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即不是由桌椅板凳、电脑和办公室等构成,而仅仅是一个网络服务器,是一种虚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这导致税收来源国无法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侵害了税收来源国的课税权。面对这种挑战,经合组织成员国进行了谈判,但主要国家认为物理意义上常设机构是基础,不能放弃,所以最终没有采用虚拟常设机构。

    虽然经合组织成员国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但是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采取一些行动。陈彦廷律师简要介绍了印度和中东五国的做法,然后详细解读了欧盟的应对方案。他指出,欧盟需要建立新的征税模式的原因在于欧盟是个单一的、拥有5亿消费者的成熟市场,并对欧盟在方案中计划采用显著性存在取代常设机构做了具体的介绍。陈彦廷律师认为欧盟的方案虽然可以增加来源国的税收,解决财政紧缺的问题,但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欧盟各成员国税基不同,不能在母国抵扣,从而造成重复征税问题。在程序方面欧盟的方案也面临一些困难,如需要其他国家的立法机构的通过、进行违宪审查等。

    课程最后,陈彦廷律师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对提问中涉及的《电子商务法》进行了解读。陈彦廷律师风趣幽默的讲课风格和深厚的专业素养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文/李文开 图/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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