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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期人工智能与网络法学术沙龙召开 探讨面向智慧社会的法学转型

    发布时间:2018/11/01

    2018年10月30日上午,中财人工智能与网络法学术沙龙第2期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举行。此次沙龙聚焦“面向智慧社会的法学转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担任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社编审林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与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刘晗作与谈嘉宾。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工智能与网络法教研室主任刘权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副院长王克玉教授、院长助理于文豪副教授与赵真副教授、邢会强教授、吴晓丹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郑玉双副教授、武腾副教授、王道发博士、赵建蕊博士等老师及法学院学生共计50余人参与了研讨。

    马长山教授指出,当今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等的加速融合发展,正在演绎着这样一个颠覆与创新的时代,它塑造着一个全新的智慧社会,引发了远比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更为深刻的重大社会变革。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价值观念,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智慧社会,形成了与其相应的法律关系和价值原则,不断颠覆和重建着现代性的法律体系。与此相应,法律发展也面临着挑战与希望、困境与机遇、消亡与新生的“革命”境遇,这就亟须法学理论研究者予以积极回应,展开面向智慧社会的研究。因此,应当推进法学研究理念的转向、知识谱系的更新、理论逻辑的重建和思维方式的变革,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中国法学发展之路,进而为智慧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推动法学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的探索创新。

    林士平教授谈在界定人工智能的基础上,提出人工智能的法律研究存在三种范式:一是重点注重法律规制与保障的法律本位模式,二是科技本位范式,三是注重基础性和非应用性研究的法理本位模式。这三种范式都有一个取向问题,是为人工智能“插上翅膀”,还是“加上笼子”防止“野蛮生长”?目前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研究中存在法律观念陈旧、研究力量分散、研究热点分散、与实用领域衔接不足、核心领域未获突破等问题。人工智能对法律带来了挑战,法学的人工智能化转型需要实现智慧立法、智慧司法、智慧法务和智慧普法,并重构的法学知识图谱体系。

    刘晗副教授认为,在飞速变化的社会中,不断进步的科技创新已经给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协调科技创新与法学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紧迫的课题。尤其是在学科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如何真正深入地融合法律与信息技术,打通各自的“方言”,是交叉学科研究与教学的重大课题。马长山教授以及林士平教授从法理学的深度来思考智能社会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马长山教授从生产力演进的角度来思考法律和法学的发展前景,提供了很多的启示。例如,很多的传统法律观念开始遭到挑战,很多前提假设可能都会被改变。比如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传统观念可能面临重新的理解。再比如,新技术创新可能会导致法学教育的变革,因为随着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以前初级律师承担的事务性、流程化工作,将来势必转向技术化处理,法学教育未来的方向除了基本的法律思维和专业素质培养之外,更要侧重判断力、战略眼光和创造力的塑造。在这个方面,诸如“计算法学”之类的新兴项目是非常有益的尝试。

    刘权副教授在总结时指出,今天三位嘉宾给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思想盛宴,相信各位对于智慧社会、对于人工智能中的法律问题一定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必然会使现有法律面临更多的挑战,所以未来的法律制定和法学研究,需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积极作出变革,但这并不代表要完全否定现有的法律理念、原则与制度。最后,刘权副教授再次衷心感谢与会嘉宾的到来。第二期中财人工智能与网络法学术沙龙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图 刘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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