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我院教师出席中国法学会“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与监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11/08

    2018年11月3日,我院曾筱清教授、邢会强教授、杜晶副教授应邀出席了在苏州举办的中国法学会金融法治沙龙第9期“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与监管”研讨会。本期沙龙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承办,北京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三中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所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银行、证券公司、金融集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施天涛主持。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随后,与会专家紧密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基础理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与持牌经营”、“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责任与解散制度”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曾筱清教授作为本次会议的首位发言人,在第二单元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基础理论”展开的研讨中,以“金融控股公司法制定中的难点问题”为题进行了演讲。她指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制定中遇到的难点在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和具体对策方面,并强调下一步我国应更加重视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有效结合事前监管、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审慎规划改革的顺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该发言既回应了会议主题,亦为后续各单元的讨论指明了基本方向。

    邢会强教授主持了沙龙第三单元的与谈环节和自由讨论环节。本单元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展开。邢教授在主持中首先概括和总结了“引导发言”中两位发言人的观点,随后指出,监管应循序渐进,在目前监管体系尚未构建完善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是一个更难、更重大的课题。

    杜晶副教授在第六单元以“金融控股集团中危机金融机构的债务重组——给予‘单一入口原则’”为题进行了引导发言。本单元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责任与解散制度”展开,由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侯东德教授担任主持人。杜晶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针对金融控股集团中的危机金融机构的债务自救和充足的问题,美国提出了力量源泉的原则,后改进为单一入口的危机金融机构处置方式。但是针对我国现存的各种类型的金融控股集团,单一入口原则的适用仍存在疑问。

    会议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郭锋会长对出席本期沙龙的嘉宾表示了感谢,并高度肯定了邢会强教授为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所做的大量前期筹备工作。

    我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周捷、王奔、杨星、陈宝妮、南茜以及2018级硕士研究生王雨婷、刘宇亦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担任会务。

    在本次会议中,我院教师、学生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广泛的、高水平的交流,扩大了我院的学术影响力。

    文/邢会强、陈宝妮、周捷、杨星、王雨婷、刘宇、王奔、王旭升、南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