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刘权副教授参加第七期腾讯C-LAW午餐会“算法可解释性治理路径”

    发布时间:2019/01/03

    2018年12月26日11:30-14:00,我院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第七期腾讯C-LAW午餐会,共同研讨“算法可解释性治理路径”。本次午餐会由腾讯研究院副院长杨乐主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位理论界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参加本次研讨。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院长助理张欣助理教授作了主题报告。张欣助理教授指出算法可解释性是伴随着算法架构本身的不断演化而逐渐兴起的一个主题。算法歧视、算法合谋、算法霸权、算法短视等诸多算法适用层面的危机需要得到更多法律上的回应。算法可解释性成为政策制定者在寻求算法治理时主要诉诸路径的内部和外部视角。张欣助理教授梳理了当下的算法可解释性治理路径,剖析其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她提出了回归架构理论和场景视角,以此为基础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算法治理途径。通过算法架构复杂性、算法可解释性技术实现的可能性、用户在算法应用场景中的行为空间和控制能力以及公共利益的相关性,划分了四个基础性应用场景,分别探讨了多元主体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算法可解释性在这些场景下的差异化要求。

     

     

    刘权副教授与谈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很多人都认为,“算法即法律”“算力即权力”。由于算法的专业性,可能需要政府和算法设计者联合企业在事前进行算法解释。在另外一些场景下,可能需要赋予受到算法影响的主体或者竞争者,对于算法企业在事后进行解释的申请权。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算法也需要被保护。出于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算法并不一定要向全社会广泛公开,可以向某些特定的群体进行小范围的公开解释,在解释对象上面做一个限定。其次,应当限定算法解释范围,核心算法可以不解释、不公开。再次,对于算法进行解释的条件应当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刘权副教授提出规制算法的手段应具有多样性,应注重算法解释与事后处罚的结合,以多重方式对算法进行综合监管。

    腾讯C-LAW午餐会是由腾讯研究院发起的以网络法理论和实务前沿问题为核心内容的系列学术研讨活动。此次会议由腾讯研究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分享到: